请假 迟到处罚规定

发布 2019-08-22 10:19:40 阅读 5621

一、 公司请假规定。

凡是商之翼在职员工,请假必须填写 “请假申请单” ,否则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 每月请假三次以内者,按下列规定予以执行。

a) 每请假半小时以内,扣5元;

b) 请假半小时以上到1小时以内者,扣10元;

c) 请假1小时以上至半天,按照事假规定扣除半天工资,取消满勤奖。

d) 每月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内,除病假外,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之后请假,按照正常请假规定双倍扣除工资。

三. 公司迟到/早退规定。

凡是商之翼在职员工,必须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准时到公司上班,所以对于在职员工迟到作以下规定。

a) 迟到5分钟以内者,罚5元;

b) 迟到5—30分钟以内者,罚20元;

c) 迟到半小时以上者到一天以内,均按照按矿工处理,扣当天双倍工资,并取消满勤奖;

d) 无故不到公司上班1天以上者,按矿工一天处理,扣当天双倍工资,并取消满勤奖;连续两天,开除。

e) 早退与迟到类似,按同比例处以罚款;

f) 所有的考勤时间均以公司规定时间为准,不论原因,未按公司规定上班者,均以公司规定处罚;所以若公司职员遇有请假等问题,要及时向所在部门经理和人事经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