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门职责

发布 2019-06-16 23:18:00 阅读 9758

部门工作职责。

注:本部门工作职责即为本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

一、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质量部。

职务名称:质量部部长。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

定岗定员:

部长1名本科,工程师。

部长助理1名本科。

分析师1名本科。

原料入厂、出厂检验员 1名大专。

检验员4名大专。

二、部门工作职能:

1.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中检验的过程控制、检验状态、不合格品控制、质量记录等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确认质量控制点,做好指导工作;参与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收集质量信息,处理质量事故投诉。

3.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及与计量管理部门联系。

4.对由于未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技术标准或规定不认真、不严格,致使产品质量低劣和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5.对在产品形成过程中由于错检,漏检或误检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

6.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在作业中造成延误检验,对影响作业进度负责。

7.由于未执行首批检验或流动检验,对造成批质量事故负责。

8.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废品未及时组织隔离存放或处理,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9.对统计上报的质量报表,质量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0.在产品形成中发现的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质量事故,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11.对经检验明知不合格,未经沟通签发检验合格证负责。

三、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

1.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况;负责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组织起草质质量部文件,如原料检验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记录等,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3.协调组织检验工作。

4.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异常情况的处理。

5.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收集质量信息,处理质量事故投诉。

6.负责产品样品管理,制定储存条件及期限,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外送样品包装。

7. 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及与计量管理部门联系;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

8.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配合公司对新入场其他岗位员工进行培训。

9.负责配合国家质检单位完成产品质量检验。

四、部门负责人工作权限。

1.全面行使总经理赋予的质量管理权,有质量否决权,即: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有权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2.有权组织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检验标准或有关技术标准、文件。

3.对购入的形成产品用的原材料、外协品及配套产品,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合格与否。

4.对产品的材料代用有权参与研究和审批。

5.对于忽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改正,视其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6.对于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生原因,视其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7.对产品形成中产生的各种不合格,有权如实统计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8.对部门人员使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9.行使职权受总经理的监督。

五、部门主要规章制度。

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一、目的。对进货检验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外购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的检验,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到生产加工使用;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进货的质量要求及验收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进货检验。包括外购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的检验工作。

三、职责。1.**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1)**部负责外购产品计划、采购、标识、贮运工作;

2)**部仓储人员负责下达原材料请检计划;

3)**部仓储人员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商进行考评;

2. 技术部负责制定外购产品的检验标准和规范;

3. 质量部根据请检计划负责外购产品及样品的检验、试验指导、判定和验证工作;

四、 工作内容。

1.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检验标准》、《产品标准》、《包装物入厂检验标准(钢桶,国标)》(见附件一)、《包装物验收标准》(见附件二)、《钢桶外观要求》(见附件三)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仓储人员下原材料请检计划——〉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质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化验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部,质量负责人依据化验单等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跟踪。

样品检验完毕后,将检验结果通知**部,据此做出鉴定报告,**部通知供方是否可用及能否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

由**部仓储人员通知质量部原材料名称、**商、数量、来货日期,并将随货化验单交与质检员;质检员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化验,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原材料检验记录》上,并上报质量主管,由质量主管判断其是否合格,若合格,签《入库合格证》,准许入库;若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记录》,通知**部、生产部、技术部进行协商,决定该批原料让步接收或退货,将结果通知**部。

4.检验工作要求。

1)采购人员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报送请验计划,填写交检批数量、供货单位等内容;

2)检验员严格按《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技术工艺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将检验数据填写到《原材料检验记录》上;

3)检验员将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4)仓储人员必须确认《入库合格证》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质量问题的处理。

1)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每周依据检验人员的记录进行汇总,于公司例会提出原材料现状;将原材料质量按月总结,并于月末质量会议上进行汇报,对存在质量问题进行讨论、解决。

6.进货检验规定。

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

检验样品由检验人员根据抽样检验数量在送检样品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2)外观检查。

检验样品按比例进行抽检外观。

3)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

质量部收集供方产品化验单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并传递信息到采购部门核实标识情况,由采购部门确认方可进行验收,否则不必进行检验,直接退货,并按不合格品登记数量。

4)外观抽检要求。

当批数量在200件以下时,按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4件;当批数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5)性能检验和试验。

抽检项目应符合《原材料检验标准》和《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等要求。

6)检验及试验记录。

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记录。

7)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对于合格品,通知仓储人员可以入库,可以对车间放料。

对于不合格的而又不能及时退回的应独立存放,做好标记,并由仓储人员记录位置,不得对车间放行。

对于来不及检验的定置存放并做记录。

其它标识办法和内容及具体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办法详见《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见附件四)。

8)紧急放行的控制。

若需紧急放行时,质检员在《原材料检验记录》上做好记录,并必须由质量部、技术部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签字后,方可放行使用。

7.检验控制项目(《原材料检验标准》、《包装物入厂检验标准(钢桶,国标)》(见附件一)、《包装物验收标准》(见附件二)、《钢桶外观要求》(见附件三))

8.其它检验规定。

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或由质量部联系第三方机构进行特殊指标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9.入库。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做出标识,通知仓储人员进行验收入库。

相关文件 、记录。

1.《原材料化验单》

2.《原材料检验标准》

3.《包装物验收标准》

4.《原材料检验记录》

5.《产品标准》

6.《包装物入厂检验标准(钢桶,国标)》

7.《钢桶外观要求》

8. 《合格供货方清单》

9. 《入库合格证》

10. 《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记录》

11.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为严格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及本厂产品的信誉,特制定此项制度。

1.任何产品销售出厂时,均必须按取样法进行出厂检验。销售部应根据合同或有关订购产品的凭证填写销售发货通知单,提前通知质量部和成品库。

2.质量部接到通知后安排检查员到仓库或货场对准备出厂的产品进行出厂前的全面质量检验,由成品库保管员确定准备发出的产品。

检查员首先应判断产品包装、标志是否合格,具体内容为:

产品名称牌号是否符合;

产品包装是否严密、完整、清洁;

产品标志、标帖、批号、字符是否清楚;

不合格品不准出厂并通知销售部安排进行倒装或修整然后重新检查。

3.检查员取样后应判断产品的外观是否合格,包括颜色、透明度、均一度及有无沉淀、杂质及悬浮物等等。外观状态不合格或不合乎要求者不准出厂。

质量技术部部门工作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公司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2 负责研究编制完善公司质量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质量技术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 参与质量 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质量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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