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级统计是国家宏观统计数据的基础和重要源头,在统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建设,保证统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宁夏基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主要职责及任务。
乡镇(街道)级统计机构主管辖区统计业务工作,按照统计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履行综合统计职能。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区)以及部门统计制度(方案),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完成辖区内社会经济基层统计信息的采集、审核及汇总上报, 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其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辖区基本单位调查,管理辖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对辖区内基本单位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开展基本单位调查;建立本辖区分专业的统计调查名录和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二)负责辖区内农林牧渔业、工业、建设、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人口与就业、工业企业科技活动、能源、建制镇和村社会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全面统计调查工作以及抽样调查工作。
(三)承担上级部署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重点调查任务。
(四)为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五)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统计培训及其他各项统计基础建设。
(六)负责辖区内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和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反映和举报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与案件。
二、乡镇(街道)级统计组织建设。
乡镇(街道)级应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和统计工作的需要,设立履行综合统计职能的统计站(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计员,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在统计业务上受县级**统计机构领导。组织指导辖区内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健全包括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台帐、资料搜集、数据审核与提供发布、计算机管理、档案与资料交接等工作制度,办公设施条件和经费要满足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的需要。
村、社区(居委会)统计工作,由村、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乡级综合统计机构领导。
三、乡镇(街道)级统计工作基本标准。
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的基本标准是“准确、及时、全面”。
准确: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科学地搜集各基层单位统计数据;经本乡镇(街道)综合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无擅自修改基层单位统计数据行为。
及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规定的时间上报各项统计调查结果,无迟报行为。
全面: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确定的范围,布置统计调查表、组织填报、收集整理、上报,无遗漏或重复现象。
四、主要业务工作及基本操作规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专项统计调查方案,要按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统计分析”总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其业务具体流程基本为:接受任务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培训布置工作→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处理→统计数据上报与数据查询订正→数据提供与统计资料开发利用→统计资料归档管理等环节。
(一)受领与培训布置统计工作任务。
接受领取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及时向乡镇(街道)**领导汇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人,对调查者进行调查培训,认真组织实施。
(二)数据采集与统计台帐。
1、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收集基层单位的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报表数据;对要求直接调查的,按技术操作规程采集调查数据;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设立历史和进度统计台帐,完整记录数据**和计算依据。
2、操作规程。
(1)清查应填报单位。根据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清查本辖区内应填报单位、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等进行登记造册。
(2)布置培训统计调查任务和知识。通知应填报单位领取统计调查任务并做好业务培训,并将领取统计调查任务的单位名称、领取人姓名、领取时间、联系**等做好记录备查;接受起报单位(户)的报表,按规定予以签字(盖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代填统计调查表;对要求现场调查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要指派专人,按调查方案所确定的调查方法、调查范围现场采集数据。
(3)检查统计调查任务落实情况。检查应填报单位是否都已领取统计调查任务,如有遗漏起报单位,要及时催领催报,保证“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如期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4)调查单位一经确定,在执行期间不允许自行变动。确需调整变动的,必须经上级统计部门批准。
(5)乡镇(街道)级统计机构及下辖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原始记录,按要求保留统计调查的原始依据。统计原始记录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计量和检测标准,做到依据要充分、收集要全面,数据要真实。
(6)按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历史和进度统计台帐(或电子台帐)。统计台帐的登录以统计原始记录或基层报表为依据,记载统计指标数据的**、计算依据和折算数据等,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三)数据审核与处理。
1、具体工作任务。
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按上级要求及时进行审核、汇总。计算机录入要准确无误地进行录入;对统计报表数据变动异常的情况及时查询,核实后更正并予以说明。
2、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1)基层统计报表的审核:负责接受基层统计报表的直接责任人在接到报表后要人工初审,检查指标填报是否有漏填项、计量单位应用是否正确等,同时利用进度统计台帐对报表数据质量进行初步判断,查询并记录指标变动异常的原因;有要求计算机录入的经人工初审后,进行录入、审核;依据差错清单对审核的错误记录进行查询、修改和再审核。
(2)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全部统计报表汇总后,乡镇(街道)机构或统计人员要注意对以下问题审核:一是表内各种平衡关系要计算准确,逻辑审核通过。
二是与有关报表相关指标相衔接、相吻合。三是同一指标纵向对比,上升或下降幅度过大,必须查明原因。凡有以下情况的要重点查询:
增减趋势与宏观经济形势不符,月度、年度间增减速度不衔接的;相关指标数量或增减幅度相差过多的。
(四)统计数据上报与查询更正。
1.统计报表直接责任人在报表规定报出时间之前,应逐级送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其程序为:
填报报表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把关→乡级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统计报表送交领导审核签发时,应提供报表说明或主要数据评审意见。统计负责人主要审核统计报表报送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遗漏,更正是否到位,各项指标逻辑是否合理等,经审核合格后,在报表签字栏内签字后交由统计人员上报。
2.纸介质报表填报或打印报表应干净整洁,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磁介质或网络传输电子邮件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并打印存档备案。
3.直接责任人在报表报出后更正期内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及时答复上级部门的查询。
(五)数据提供与开发利用。
1、数据提供。
(1)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提供制度,对于乡级重要统计数据,须经上一级统计部门审核认定反馈后,方可由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对外提供、发布和使用。
(2)属于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被调查者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2、统计资料开发利用。
(1)利用乡镇(街道)统计数据,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2)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要根据进度统计资料与经济发展情况撰写经济形势分析,也可根据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分析,原则上全年分析报告不少于两篇,并以不同层次的分析资料形式对外提供。
(六)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
1、工作任务。
将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基层统计报表、综合统计表、统计台帐、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编号,统一实行档案化管理。
2、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1)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对各种统计资料管理的要求。
(2)各种统计报表在上报后要及时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重要统计文件应长期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3)各种磁介质资料,包括基层企业原始数据、综合汇总数据、数据处理程序、各种统计分析资料等,要及时备份,有条件的应刻录光盘存档。
五、考核奖惩。
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纳入市、县(区)统计部门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考核内容,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实行考核奖惩。
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湖南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郴统发 2011 51号。郴州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乡镇 街道 统计示范站。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统计局 湖南省统计局 关于开展乡镇 街道 统计示范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统 2011 38号 文件,分配我市9个名额。为扎实做好我市乡镇 街道 统计示范站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一 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1 乡镇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员编制落实。截止2012年底,全省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已落实人员编制2056个,到位1159人。人员素质增强 90 以上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依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专 兼 职统计人员。工作条件明显改善。有办公场所 办公设施 ...
乡镇统计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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