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发布 2020-06-04 14:24:28 阅读 2336

邹平县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及市食安委的关心支持下,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总体形势安全平稳。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集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信、畜牧等单位组成食品安全督查组,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5月份成立了邹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直接负责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积极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一是开展了种植业产品的检查整治。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十有”的建设标准,组织开展了对全县50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情况、管理制度、追溯制度、技术指导和年度生产计划等制度进行了检查整治。

对标准化生产基地存在的生产记录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协助其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开展了“三品”生产。

企业及产品的检查整治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和30个“三品”的产品包装标识、规范用标及原料**基地的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整治。对企业存在的产品包装不规范、一标多用、生产企业存在的生产管理档案、质量追溯制度建立不全等问题,协助其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了农资生产企业及经营店的检查整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是开展了乳制品企业换证工作。二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对辖区内的10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3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38家食品生产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查处一起添加剂违规行为(标识标注不规范,对于限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和肉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目前,我县共有12家酒类产品企业和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

工商部门: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肉制品、海参类产品和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46辆次,执法人员2668人次,检查食品业户、食品添加剂经营业户5088户次,抽检各类食品、食品添加剂369个批次,涉及饮料、蛋糕、乳制品、面粉制品、儿童小食品、红酒、调味品、食用油等19个品种,合格率为91%。

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业户3家,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6起,没收不。

合格食品363斤。

卫生部门: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以扩大卫生监督覆盖面,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为重点,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地沟油专项检查中,共出动监督员520人次,执法车辆110辆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70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摆放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桌签彩印600余张。

积极配合经信局开展生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全部的饭店、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作为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单位。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面,在餐饮单位中全面推行了“五专两公开”制度,即公开承诺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不加剂名单,做到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77人次,执法车辆143辆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501户次,张贴九部委公告、非食用物质名单、食品安全承诺书329余份,实施食品添加剂申报备案的餐饮服务单位总数176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00余份。

积极开展海参类产品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把海参类产品进货关,切实规范烹饪加工行为,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烹饪海参及海参类产品,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经信部门:、高度重视肉食品市场的监管和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检查,收到良好的效果。

私屠滥宰情况极少发生。目前全县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起,查扣私屠滥宰猪肉150余公斤,销毁深埋病害猪16头,累计罚款0.6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秩序和群众用肉安全。

畜牧部门:一是加大生猪屠宰入厂(场、点查证验物力度。强化“凭证准入制度”。

二是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屠宰厂(场、点方应在屠宰前6 小时现场向我检疫人员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检疫人员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是认真实施同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进行头蹄及体表、内脏、胴体、寄生虫等同步检疫工作,发现病变淋巴结要及时摘除,检疫合格者,对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一头一证,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对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宰后检疫及染疫产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存档。同时做好自身卫生安全防护。

三、加强宣传,督促引导,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

6月份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市场宣传咨询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共铸食品安。

全签名、办理黑板报、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截止目前,我县共悬挂宣传横幅30条,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上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100余篇,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着力在全县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加强值班,受理举报,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为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向社会公布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建立一日一报制度,并成立应急小分队,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〇一二年六月。

县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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