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发布 2020-05-21 01:50:28 阅读 1399

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注册电工报备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场所更换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必须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二、场所的电气设备不得由不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接接临时线路。场所更换电工的,必须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向当地119报警,请求支援并于24小时内如实向我局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现场。对因迟报、瞒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的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 按事故等级分类 1 一般事故 2 死亡事故 3 重大 事故 4 特大 事故 二 按事故类别分类 gb6441 86 企业职工 事故分类 中将事故类别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冒顶片帮 透水 放炮 瓦斯 火药 锅炉 容器 其他 中...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一 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微杜渐,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 职责。1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 公司安全管理部 生产运行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调查取证工作。3 各单位负责人需要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及善后工作。4 生产运行部负责对违反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迅速 准确 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 安全生产法 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 第34号令 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00 27号 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公路系统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 一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