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0-05-11 06:21:28 阅读 5822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就餐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到位,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就餐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三、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五、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六、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相对固定,并与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以保证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和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的食品。

七、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香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烹调后到**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九、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或隔夜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十、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十。一、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十。二、加工食品所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留样的食品,必须留足100克以上,分别盛放在密闭的保鲜盒内保存,并在保鲜盒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三、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四、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刮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以备检查。

五、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并送食品卫生部门查验。

六、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持有食药局发放的许可证、健康证明。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品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间、销售间和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专人负责,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四、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品商店**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五、学校要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包刮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在采购食堂物品时,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食堂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商店**自制食品。

5、食堂和食品商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学校食堂未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

7、食堂剩余食品没有按规定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八、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领导陪(验)餐制度。

一、学校食堂实行负责人陪(验)餐制度。由校长带头、班子成员参与轮流陪(验)餐(餐费自理),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认真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如实规范填写陪(验)餐记录表,写清时间、饭菜名、生熟、留样、食后反应等情况,签署开餐意见。无异常后,食堂方可对师生开餐。

二、陪(验)餐人员必须在开餐前30分钟进行验餐,验餐前先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及所用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制度,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三、陪(验)餐人员食用10分钟后,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学校校长或主管领导,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四、未经值周领导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验)餐。

五、当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班的,要安排好其他人员代班。

六、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和其他人员的就餐安全。

七、陪餐人员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学校当天值班领导履行请假手续,以便调整。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二、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三、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存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

2、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戒指、项链等饰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3、应具备两套工作衣帽,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餐时戴分餐手套和口罩。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六、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七、学校要规范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坚持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晨(午)检工作,规范填写晨(午)检记录表。

八、从业人员若出现国家法定传染疾病、**化脓**染、精神病等疾病以及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离岗检查**,不得带病操作。待查明**、排除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或**后,方可上岗。

学校食堂食品保管与领用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的保管必须有专门的食品仓库,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运转正常。

二、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三、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物等物品混放。

五、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六、食品保管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八、取货员在领出出食品时,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九.食品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领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 认真执行 食品卫生法 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操作。2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有传染病者一律不得上岗。3 食堂内由原料到成品实行 四不 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用腐...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乖乖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园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疫患。2 落实我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园食堂不采取承包经营。3 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以防投毒事件发生。4 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切实加强防蛇 防...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 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 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五 剩饭剩菜的处理。1 食堂管理人员应 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2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3 对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