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发布 2020-02-11 19:32:28 阅读 8089

乐从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顺教〔2013〕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24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乐从户籍或符合借读生条件的非乐从户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公办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教育和文体局根据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居的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公办小学的招生学区所辖地段范围。

二)民办小学(岑松江夫人小学、乐从颖林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规模和班额自主招生。

三)在完成当年招收乐从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先解决政策性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收要求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的非乐从户籍儿童入学,额满为止。

四)乐从镇户籍儿童按照教育和文体局划定的学区直接报名入学。

五)非乐从户籍儿童实行积分入学制度。

三、借读生的界定。

借读生指的是非乐从户籍儿童,分为两类: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一)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乐从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

1.在乐从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2.在顺德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在乐从镇内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父母一方是乐从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4.在乐从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

5.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

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6.乐从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7.乐从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8.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乐从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9.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10.乐从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11.在乐从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12.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乐从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3.乐从镇及以上**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4.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并在乐从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5.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乐从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6.按照《印发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

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二)普通借读生:不符合以上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凡在我镇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属普通借读生。

四、招生流程。

一)户籍生:有乐从户口的儿童,到所属小学直接报名入学。

1.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按儿童户口所在地):

乐从小学:乐从居委会南区(乐从大道以南部分除外)、兴乐居委会(原乐居东区)、葛岸村、上华村、良教村;

红棉小学:乐从居委会北区、红棉区、平步居委会;

东平小学:佛山新城核心区、兴乐居委会、腾冲居委会、小布村、荷村村、大墩村、小涌村、岳步村、北滘上僚村、北滘水口村;

沙滘小学:沙滘居委会、乐从居委会南区乐从大道以南部分(含金河水岸、金威郦都、风度广场、雅居乐、保利拉菲等楼盘);

路州小学:路州村、兴乐居委会;

明德小学:新隆村、兴乐居委会;

劳村小学:大罗村、道教村、劳村村、良村村(因为学。

校尚未搬迁到新校址,请各村的家长到劳村小学对应的各校区报名);

水藤小学:水藤村;

罗沙小学:罗沙村、沙边村、杨滘村;

大闸小学:大闸村。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时。

3.报名地点:儿童户口所在地所属小学。

4.报名材料:

1)乐从镇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乐从户籍生);

说明:幼儿园会统一下发或在乐从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打印。

2)儿童、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3)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家长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步居委会对面)防保科打印。

5. 跨学区就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乐从镇户籍儿童可申请跨学区就读:

1)父(母)在申请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住房,并获得房产权证明。

2)父母有一方户口在申请学区范围内。

申请跨学区就读的儿童,按照下述政策性借读生的报名办法报名。经审核后,不用积分直接安排入学。

二)借读生: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实行积分制入学,先统一到指定地点报名,递交相关材料,教育和文体局交由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再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分类进行量化计分。

积分完毕,按照先解决政策性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分区域进行录取,劳村小学和路州小学共同录取,沙滘小学和明德小学共同录取。同一区域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学位不足时,排名并列者,抽签决定,额满为止。录取不到的政策性借读生将统筹安排到附近公办小学,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录取不到的普通借读生将指引到民办小学就读。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

在乐从居委会(乐从大道以南部分除外)、平步居委会、葛岸村、上华村、良教村居住的到沙滘中学(威斯广场旁)报名登记;

在沙滘居委会、乐从居委会南区乐从大道以南部分(含金河水岸、金威郦都、风度广场、雅居乐、保利拉菲等楼盘)居住的到沙滘小学报名登记;

在佛山新城核心区、兴乐居委会(原乐居东区)、荷岳片六村购房的住户到东平小学报名登记;

在兴乐居委会(未购房)、路州村居住的到路州小学报名登记。

在荷岳片六村(小布、腾冲、荷村、大墩、小涌、岳步)、大罗村、道教村、劳村、良村居住的到劳村小学报名登记;

在其余各村居住的到相应所属小学报名登记。

3.报名材料:

政策性借读生带以下材料:

1)乐从镇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政策性借读生);

说明:幼儿园会统一下发或在乐从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打印。

2)儿童、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3)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家长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步居委会对面)防保科打印。

4)户籍在佛山市以外的流动人口,需提供《乐从镇非佛山市户籍人口借读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说明:家长(女方)凭身份证、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到所居住的村(居)委会办理。

5)附件1政策性借读生各类别列出的相应材料,符合的类别全部提交材料,将累计积分。

普通借读生带以下材料:

1)乐从镇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普通借读生);

说明:幼儿园会统一下发或在乐从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打印。

2)儿童、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3)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说明:家长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步居委会对面)防保科打印。

4)户籍在乐从镇以外的流动人口,需提供《顺德区乐从镇非户籍人口借读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

说明:家长(女方)凭身份证、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到所居住的村(居)委会办理。

5)附件2普通借读生家长计分项目列出的相应材料,父母符合的项目全部提交材料,将累计积分。

4.审核计分:

1)报名后,教育和文体局汇总各学校资料,由相关部门核查,核查无误后,学校进行计分。

2)6月上旬,学校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家长如有异议,可在指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查询。

3)6月中下旬,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学校公布政策性借读生安排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一个适龄儿童只允许在一所公办小学报名,重复报名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二)已入读小学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制度,重新报读的,无法取得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并依法追究家长责任。

六、部门职责。

一)教育和文体局。

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报名登记、资料录入、积分排名录取等工作。

二)城市建设和水利局。

负责购房信息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三)发展和经济促进局。

负责在顺德区骨干企业工作的人员情况的核查。

四)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居住(暂住)信息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资格职称的核查并进行计分。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负责计划生育情况的核查、出具证明并进行量化计分;

2.负责无偿献血情况的审核计分。

七)市场安全监管局。

负责投资、工商登记的核查。

八)区公安局乐从分局。

负责提供和核查户籍信息。

九)社保局乐从办事处。

负责社保信息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十)国税乐从分局、乐从地税分局。

负责纳税情况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十一)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七、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读招生文件,正确领会和把握文件要求,明确本部门任务职责。

二)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前来办理手续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对家长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教育和文体局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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