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 2023-12-11 03:10:09 阅读 1425

汉阳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4年,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一条主线”、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项工作”,即以宣贯即将颁布的《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主线;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重点工程监管,强化专项治理,强化行政执法,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减少和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区建设行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区受监工程项目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不发生**以上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工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范围内。受监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安全措施审查率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本着安全生产责任与利益风险共担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对目标控制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对失职渎职的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2、强化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坚持落实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实行季度讲评、半年通报、年终总结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二)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

1、大力增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通过严格管理,引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健全安全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对于不依法依规设立安全机构、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支持安全监管工作、不及时拨付安全措施费以及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的建设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且没有明确总、分包安全责任的工程,以及停工整改不合格仍继续施工以致造成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2、积极指导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审查、检查、验收责任和安全隐患督办整改责任,支持保护监理单位履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责任。同时,将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监能力的提升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范畴,使监理人员逐步掌握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提高监理人员处置突发事件和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3、全面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检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值班情况,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情况,以及企业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全面管理的责任,督促其加强交叉作业分包单位管理;对于不服从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要加大安监执法力度,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全面规范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单位管理。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的资质条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估工作,严禁不达标单位承揽安装(拆卸)业务。严格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对于未进行返场维修和保养的设备,无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一律不安装使用。

三)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区、街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单位和部门要坚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探索新时期的安全监管新机制。

1、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一是转变监督检查的重点。把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列为安全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将项目与企业挂钩,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实施分级监管。

对监管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于企业基础薄弱、安全管理较差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三是推进区、街联动机制建设。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区街联动,在全区范围内对其所有承建工程实施普查,统一讲评,督促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成立督查小组,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督查巡查,督促各街道、各参建单位尤其是重点监控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完善安全监管手段。一是建立参建单位安全诚信评价机制。将项目分级情况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挂钩,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诚信自动评级机制,并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工程项目招投标挂钩,促使企业主动抓安全、管安全;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结合企业安全诚信评价,加大对安全管理优秀企业、项目、个人的政策及经济奖励力度,将监理单位纳入示范企业的评先奖励范围,激励争先创优。三是继续发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数据统计和惩处机制,将**台与企业、项目的达标评估挂钩,与项目的分级挂钩,与企业的安全信用评级挂钩,对在**台连续**三次以上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情节严重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四是鼓励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推动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发挥社会**监督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作用。

3、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加强监督执法机构建设。积极从高等院校、企业、社会引入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加快专业化安全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同时,充实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逐步降低人均安监面积,提高安监检查效率;二是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强化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积极鼓励安监人员进修学习、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提高抵御廉政风险和独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员制度,进一步拓展安全监管平台的应用范围,推进市、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一体化建设;四是细化监督工作要点。

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人员工作责任,针对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细化明确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规范监督行为。

四)强化城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将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高空或水上作业、重大构件或设备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列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力度,提高标准,确保重点工程施工安全。

1、强化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督促城建重点工程业主单位在开工前建立突发危险的防控、救援、处置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专门的分析论证,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在申请施工许可时一并提交。

2、强化业主方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业主方落实安全机构建设和组织协调责任,实施定期报告制度,由业主定期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主管部门。

3、加大安全监控和指导力度。加大城建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等民心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既要督促业主方落实自检自查,又要组织力量对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巡查和抽查;既要帮助业主方解决安全生产疑点、难点问题,又要严肃认真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化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和常态性的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单位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1、开展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和容易发生高处坠落部位的防护措施,检查电梯井操作平台是否使用牢固可靠的方式进行搭设,规范电梯井层间防护和竖向防护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和加强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2、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未备案先安装、未登记先使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附着、安全装置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试行特种设备与特种人员的**锁定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特种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3、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的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参建单位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情况,对于超高、超重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不按照专项方案搭设的、不符合安全准则规范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同时,积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重点整治架体搭设材料不达标的问题。

4、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督促参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gb52720-2011)要求,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在建高层建筑安装符合要求的消防自动供水系统,积极推行永久消防系统与房屋结构工程同步建设,严格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严防活动板房火灾事故的发生。

5、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安全专项治理。适时组织开展工业项目、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等专项检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既有管线、人工挖孔桩施工等安全监管。

六)强化施工现场行政执法。

1、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不执行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的的行为,无相应资质或超资企业承接工程的行为,从业人员无职业资格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施工的行为,抗拒安全执法、以及拒不执行管理部门下达停工整改的行为,大力纠正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事故迟报、不报等行为。

2、细化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危及施工安全和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量化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执法尺度和标准,增强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3、完善行政执法手段。推进简易处罚程序,对施工现场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奖惩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对于优秀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给予更大的奖励和支持,对于多次发生安全事故以及被多次**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其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期限将延长至18个月。

4、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落实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以宣传即将颁布的《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重点,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层次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管理能力、防护技能。加大检查力度,着力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2、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对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整理和分析,以**、影像资料、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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