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号文

发布 2022-10-28 13:40:28 阅读 5408

粤国税发〔2010〕3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的最新文件——粤国税发〔2010〕3号文,对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的范围、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现对涉及经常发生的几项减免优惠项目特别明确如下:

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为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具体包括可在预缴期备案登记和汇算清缴期备案登记两种情形。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在预缴期备案登记类。纳税人在预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预缴期报备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即可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纳税人应按下述规定提交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在预缴期享受上述减免优惠项目的,应单独核算预缴期可减免的金额,否则应在汇算清缴期进行备案后享受该项减免优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汇算清缴期备案登记类。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备案。

一、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和认定证书复印件。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2)在科技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资料(3)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附表九)(4)中介机构对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

5)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6)研发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7)年度财务报表。

8)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主表。

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附表十五);

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及核算情况说明;(8)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9)年度财务报表。

10)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主表。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2)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附表十四)(3)年度财务报表。

4)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主表。

5)《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的模版(以便在备案时可以导入excel电子文档,提高效率减少错误。该模版可通过“中山地税网—****—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各附表"**,为最后一个表)。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并予以登记备案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汇缴年度相关指标发生变化并且已不符合规定条件时,应在汇算清缴申报时自行改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当年新办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统一按照25%的税率申报纳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年度申报时按规定进行备案。

2019院发1号文 科研用房管理办法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科研工作用房管理办法 试行 2011年 为促进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科建设 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充分 高效 合理利用学院有限资源,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用房的管理办法。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2 使用科研工作用房教职工,需完成津工师人发 2009 14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