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液化气;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上风方向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5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4.2.1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2.2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
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2.3 对于220/380v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系统。
4.2.4 总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配电方式进行连接)。
配电箱内开关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4.2.5 现场使用的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4.2.6 临时用电设备在装接完毕,电气作业人员应检查用电设备是否良好,测量设备绝缘,并按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供电方式逐级送电。
试验漏电开关漏电保护是否有效及转动设备的转向,严禁不经检查而盲目送电。
4.2.7 临时用电结束后,电气作业人员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4.3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4.3.1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等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4.3.2 高空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3.3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4.3.4 在进行高空工作时,禁止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4.3.5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4.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4.1 检维修前,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对检维修操作进行危险因素识别,明确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2 需检维修设备必须进行必要的隔绝、卸压、断电等措施,并在关联管道阀门和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4.4.3 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检维修设备等使用前应先检查,并保证完好。
4.4.4 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4.6 检维修结束后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4.7 检维修完工后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设备、临时电源、临时照明器材等应及时撤离现场,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5 相关文件。
5.1 《危险作业许可证》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源和风险评价的职责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服务或运行条件中危险源和风险因素的识别 评价 更新与管理。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初步识别 确认 登记 更新,建立部门的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表 并上报到营运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危险源进行汇总 评价,建立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表 ...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作业过程中人身 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购物中心管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 3.职责 1 具体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申请 2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3 主管安全生产经理负责危险...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yh aq 07 02 2012版本号 修改次数 a 0 1目的。加强生产 维修等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管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批 现场安全防护等的管理。3职责。下达任务单位和具体执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