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南

发布 2022-09-14 10:12:28 阅读 7270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

一)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也可在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时,一并办理名称核准手续。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办理,组织形式为“专业合作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冠行政区划,按县(市)行政区划办理。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3、全体设立人资格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变更可以直接申请变更登记。要求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二)贯省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1、冠省名条件:

业务范围需跨省经营;

出资总额达到500万元;

成员人数达到500人。

2、审批程序与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省工商局个**负责核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报省工商局个**核定。

3、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要按照冠省名条件及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按审批程序报省工商局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例: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分证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分证明;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三)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时限。

1、申请人选择直接向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时,对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应予当场登记。对于不满足当场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法定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关于这点,我们省没有这个规定吧,可以由工商分局审查吗?都是县局在登记吧)2、由工商所(基层分局)审查、受理申请人登记材料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法定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于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工商所,7日内确实不能办理完结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但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2日。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一)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和时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须经批准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中法定前置许可项目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以及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主要是指申请人变更的事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的规定应该提交的文件。其形式和内容要求与设立登记文件要求相同。

办理变更登记还应提交全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程序。按照一审一核的程序办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登记。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的时限参照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限执行,但应尽可能缩短时限办结。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的规定,适用于其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

一)需要办理备案事项。

1、成员发生变更;2、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

二)申报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成员变更备案,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和新成员的身份证明。需要修改专业合作社章程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2、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备案,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

三)备案程序。

受理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当场受理,签署受理意见,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加执》送达给申请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于备案材料的审查,主要是审查章程修改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备案内容是否清楚。办理备案不需要核准人员核准。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与分立。

一)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相应事项的变更登记;

二)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三)因合并、分立而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分立申请变更登记或新设立登记的,除应当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分立决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3、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除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况外,因其他原因解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1、非因合并、分立申请注销,应提交下列文件: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一并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文件或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2、因合并、分立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一并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文件或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设立在其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业务范围。分支机构的名称核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

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

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应当提交的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就当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的,发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分支机构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提交相应申请变更材料,登记人员比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章程规定作出解散其分支机构的决定;分支机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二)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依据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令第498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批 政务中心窗口发证办结。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无。办理材料 一 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 全体设立人签名 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 全体设立人签名 盖章的章程 四 法定代表人 理事的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依据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令第498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批 政务中心窗口发证办结。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无。办理材料 一 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 全体设立人签名 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 全体设立人签名 盖章的章程 四 法定代表人 理事的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趋势。自2004年以来,连续六年出台的 一号文件都将目标锁定在 三农 方面,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 三农 问题的重要性。在农村合作组织方面,六个 一号文件都提到要让农民组织起来,联合经营。今年的 一号文件 加大城乡统筹,夯实农业基础 第20条 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