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11年12月第12期合作学苑ii8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界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概念。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
作社。第二,成员制度不同。尽管股东。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行经加入公司、成员加入合作社都是一种。
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济民主的组织。成员不论其生产规模自愿的行为,但是,合作社的所有者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大小或出资额多少,人人地位平等,与使用者具有同一性,即,成员加入。
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在成员大会上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合作社是为了利用组织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权。而公司制度下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分。
第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离的,股东并不需要利用公司的服。
该定义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并且是成员间互助合作的、特务。如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的社是经济组织,并且是一种全新的、特殊的经济组织,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员,是那些想从通过合作社购买到优殊的经济组织。它既不同于公司为代属性。
作为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质、廉价的农资的农户;而农资经销。
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社围绕为成员服务的目标,在市场上公司的股东是那些要经销农资的人,人,以及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开展营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追逐利他们自身并不想使用农资。再如农产润最大化;作为成员间相互帮助的互品销售合作社的所有者主体,是那些。
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开展生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提供农产品的农户,而农产品销售公产经营活动,并受到法律保护。
本、为成员服务,通过成员间的相互司的股东并不一定要自我提供农产帮助、合作,完成单个农户干不了、
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特征。
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最终体。
第三,组织目标不同。与成员制。
首先,入社成员是以稳定土地的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是基度相联系,公司的目的是为股东的资家庭承包经营权为基本前提。它并不于成员对于合作社的利用,按照成员本增值服务,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是要取代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向成员返还盈以实现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合作社的双层基本经营制度,而是完善家庭承余,而不是按股分红。包经营制度中的“统一经营”层次。
其次,入社成员有着共同的经济。
需求。连接成员之间的纽带是生产经。
目的则是为成员服务,最大程度地满。
足成员的需求,帮助成员实现生产经。
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尽管合作社与公司都是经济组。
营的利润最大化。
如成员加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是想通过合作社购买到优质、
营相同农产品或有着共同的生产经营织,在市场上,都追求利润最大化;
服务需求,而不是血缘、地缘关系。
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众多不同,是性廉价的农资,降低生产成本;而股东。
投资成立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公司,是。
第~,产生的直接动因不同。公要通过农资经营的进货和销售差价赚。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自质不同的两种经济组织。
愿选择的组织。农户根据自己的生产。
经营需求、意愿做出是否创建或加入司的出现,本质上是商业资本最大限取利润:再如农产品销售合作社,成合作社的决定。农户既可以参与建立度地追逐利润、追求财富增长而实施员入社是想通过合作社将自己的产品或加入一个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参与资本扩张的一种进攻行为;而合作社卖出去、并能卖个好价钱;而农产品组建或加入多个业务不同的专业合作则是经济弱势群体为了避免大资本、
经销公司的股东是要低价购进农产。
社。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农户联合起来中间商的盘剥、维护自身生存地位的品、**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第四,决策原则不同。合作社和成立合作社,也不能强迫农户加入合种自卫行为。
一。中国农民合作社47
誓i-,合作学苑201年12月第12
公司的决策原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合是否加入或退出组织;而不像人民公缴纳。作社是实行经济民主制的组织,成员社那样,农户的自由进出选择权被剥对合作社的权利来自于他(她)的成夺,被强迫加入。
员资格,是成员权利,因此成员享有。
平等的表决权,即实行一人一票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行。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业协会的联系与不同制度是以成员私有制为前提的联合所。
是组织目的不同。尽管两者都。
而股东对公司的权利来自于其对公司有,承认并保护成员的私有财产,合是为了增进成员的共同利益,降低成。
的资本投资,它是财产权利,因而公作社的财产是由全体成员在合作社中员的交易成本,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
司实行一股一票制,拥有股份多的股的个人财产组成;而不像人民公社那的主要目的是协调业内成员间的生产。
东决策的话语权就大。简单地讲,公样,社员的私有财产被没收,不承认经营行为,防止因个别成员的败德行司“认钱不认人”,而合作社是“认个人私有财产权,只有集体所有权。
人不认钱”。
为而导致的恶性竞争,维护行业内的。
第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竞争秩序、实现行业自律,而合作社。
第五,分配制度不同。公司实行配以成员与合作组织的交易额比例为是通过成员间的联合行动,实现规模。
按股分红的分配制度,红利水平取决主进行;而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分配制经济、提升成员的竞争力。
于企业的盈利水平。而合作社以服务度虽然名义上是按劳分配,但是实际。
二是组织的性质不同。尽管两者都是自愿的、自治的组织,但农产品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不得。
为宗旨,合作社的分配制度是基于成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
员对合作社的使用或利用。合作社经营的可分配盈余主要是按照惠顾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民)
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的经济组织,是经营。
原则分配,即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业专业技术协会的区别与联系。
务交易量比例返还给成员。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实体。(民)专业技术协会都是合作经济组。
三是成员构成不同。尽管两者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传统人民。
公社制度的区别。
织,在国家的统计中都属于农民专业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组织,但农产合作经济组织,但是两者的组织性品行业协会的成员构成性质多元化,与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农村人质、功能、以及资金**都存在着差并具有行业的代表性;如蔬菜行业协。
民公社体制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异。独立于**的,农民自治的、自负盈亏的自助经济组织。
会,成员包括蔬菜生产户、经纪人、
第一,组织性质方面,农民专业营销大户、蔬菜加工企业、蔬菜农技。
合作社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经济推广站、蔬菜批发市场等;而合作社。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是组织;而农村(民)专业技术协会是的成员是由经济弱势群体组成,成员为成员服务,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
种社团组织,不得开展营利性的经相对单一,如蔬菜专业合作社,成员。
主体是菜农。
益;而不是像人民公社那样要完成政营活动。府的各种农产品生产定购任务。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第二,组织功能方面,农村。
四是组织功能不同。尽管两者都。
民)专业技术协会主要为会员提供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与推广、信息咨。
是那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本前提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等服务活动:而询、产品推介等各种服务,但是农产。
的、独立开展生产经营的农户,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除此之外,还为成员品行业协会对外代表成员,开展行业。
有权自我决定生产的品种、数量,即开展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维权,并且对内开展行业自律;而合。
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的土工、储运等实体性的经营活动。
作社对内服务成员,对外代表成员直。
地承包经营关系;而不像人民公社体。
第三,组织的资金**方面。农接开展经营活动。
制下的社员,仅仅是名单纯的劳动村(民)专业技术协会的资金**主。
者,自己的土地财产、生产资料被没要源于成员每年缴纳的会费;而农民收,个人没有任何经营自主权。
专业合作社elj来自于成员入社时缴纳。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自愿的入股股金或入社费,它不需要每年入、退社的成员制度,农户自我决定收取成员费用,通常是由成员一次性。
中国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趋势。自2004年以来,连续六年出台的 一号文件都将目标锁定在 三农 方面,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 三农 问题的重要性。在农村合作组织方面,六个 一号文件都提到要让农民组织起来,联合经营。今年的 一号文件 加大城乡统筹,夯实农业基础 第20条 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
农民专业合作社
2.3出台扶持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各级 部门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摆上议事日程,加大扶持的力度,把合作社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在技术人才 信贷 税收减免 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措施,推进专业合作社健康 有序发展。2.4帮助解决人才问题。一是建议 部门出台保留编制 职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 利用者,自愿联合 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 加工 运输 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 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