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证制度

发布 2022-08-30 09:33:28 阅读 3312

工作许可证制度(2024年修订)1。目的。

为规范作业许可证管理,明确公司管廊区域内需取得授权的各种工作的范围,及可能会出现的相应危险,为保证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保障管道安全稳定的运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具体要求。

务必在得到相应的授权后方能进行特殊工作。

务必让所有在管廊内工作人员清楚地知道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必须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后方能实施。

保证让安全检查、监督人员清晰地知道进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作业对象、使用设备、作业时间等。

作业许可证申请前,必须对本工作内容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详细阐明,得到现场检查确认,经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工作实施中我方安全监督人员发现所进行的工作与《作业许可证》上申请的内容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我方安全监督人员有权暂停工作,同时收回《作业许可证》,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需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并获得批准后,或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已改善,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恢复工作的进行。

在我司管廊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我方人员的安全监督。

凡需在我司管廊内进行的施工、检修、清理、维护等一切工作,均务必执行本制度。3。作业许可证的种类:

冷工(焊接、切割、电工、辐射、冻土、吊装、等动火之外的其他工作)作业票;

热工(焊接、切割、电工、辐射、冻土、吊装、等动火作业)作业票;

4。定义。作业许可证。

由授权人签发用于非日常工作项目的,并按**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作业对象、使用设备、作业时间、工作人数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管廊公司管廊区域。

是指惠州大亚湾石化公用管廊****所管辖的公用管廊。

作业许可证申请人。

申请作业许可证的人,必须是经过管廊公司培训的客户现场负责人员或经客户授权的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客户的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委托之后,并经过管廊公司培训,才能成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人。

作业许可证检查人。

通常是管廊公司当班运行人员、技术员、安全员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人员,有责任在作业许可证发放之前,确认申请的工作内容、地点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着实已对安全防护措施充分落实,并在作业许可证签发后对施工现场作业许可证制度的执**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监督。

作业许可证持有人。

执行工作的人或在工作现场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作业许可证申请人和持有人可能为同一人)

作业许可证签发人。

是指经过公司授权的具有签发许可证资格的人员,签发顺序如下: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缺一环不可,除另有授权且需在相应作业许可证上标注清楚)。

非日常作业。

除本公司运行人员对于管廊日常巡线检查工作以外的皆属于非日常作业。

5。责任。1、总经理:

批准或终止作业许可证制度,确保作业许可证制度按照设立意图得到贯彻执行。

定期检查和评价作业许可证制度执行效果,并做必要的调整以提高这个制度的有效性。

有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临时调整,如作业时间、使用设备、作业人员等,但要有书面指示或者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授权部门负责人、工程主管具备签发各类作业许可资格。

2、签发人:

应确认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评估该项工作可以进行开票作业;

确认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充分、周详和完善,与实际设置是否相符。可以在作业许可证上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监督。对签发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全面负责,有权对作业现场违章违纪情况进行处罚并收回作业许可;

对于热工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工种作业,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安全员或自己到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许可条件得到落实。3、监护人员:

承包商、客户或客户承包商在管廊区域进行的所有作业,承包商或客户授权的安全员应全过程在现场监护。管廊公司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在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和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

检查和监督的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条件是否按要求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电工、吊车司机、搭脚手架架子工等)是否持证上岗。·现场监护人员需要明确告知在他监护下的员工、客户和承包商做好作业许可证制度规定的要求和安全措施,监督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尤其重点加强特殊热工作业或管廊公司认为存在较大危险的作业,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施工。·如果工作条件变坏或所规定的防护措施没有被遵守,他有权在任何时间停止正进行的工作。

·管廊公司当班人员巡查过程中,必须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票,检查现场有无安全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有无作业许可证,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检查现场后应在相应作业许可证上签名并标注时间。·所有的作业许可证在当天工作结束或到期后必须向管廊公司交还许可证,原则上,还票人员应该是该项作业的现场监护人。

4、现场作业人员:

所有在管廊内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许可证制度,按照管廊公司要求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服从现场管廊公司监护人员的指挥,接受监护人员不间断的检查作业许可证中规定的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并督促其他工作人员需时刻严格遵守作业许可证中的要求,并必须在作业许可证签发之后才可施工。

6。程序。建议在阅读这个部分时,应参考附加的作业许可证样本。1、许可证申请。

申请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先填写许可证中申请部分,在申请部分中应阐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作业对象、使用设备、作业时间、作业人数、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等。

申请进行热工作业(含吊装作业、二级高处作业等),相邻作业点的距离不能超过3

200米并在现场监护人员的视线范围内,且必须遵循“一点一票一监护”原则。超过距离或不在视线范围内的,根据情况可能需要开多张作业许可证。·特殊情况,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需补充相关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资料,如重要的交通要道口的安装、高压线下作业及其他危险区域工作。

2、许可证批准。

签发人必须签发作业许可证前对于准备工作的内容需有充分的了解,了解施工的内容、所用设备、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对管廊及周边区域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在施工中应做怎样的安全防护措施等,以确保安全施工。如果这项工作可能对施工区域造成危害(如探伤),签发人应详细说明应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在签发前必须先到施工现场实地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已全部设置完成,方可签署。

3、作业许可证条件的确认和接受。

施工现场可给予签发的条件为:现场专/兼职安全员、足够的逃生路线、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4、工作开始。

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要求后,需在申请人严密监督下施工。5、工作完成和验收。

工作完成后,申请人施工现场检查确认施工现场已恢复到安全状态,现场清理工作也已圆满完成,申请人需将作业许可证送回给签发部门,表明工作已经圆满结束。

7。许可证有效期限。

1、热工(含吊装、焊接、二级高处作业等)作业许可证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内有效,通常有效期限为星期一~星期五09: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共节假日除外),并且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有效期不超过从发证时起到一个工作班结束止,热工作业许可证不得续签。

2、冷工、辐射、土建、电气等作业票也是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有效,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有效期不超过从发证时起到一个工作班结束。过期的冷工作业证只有在检查确认安全条件无变化之后重新开票才能实施,许可证签发人必须确保这种特殊情况通知所有的当班人员。8。

许可证终止和取消。

1、如果在管廊内有紧急事故出现如气体泄漏或火灾,所有作业许可证将被暂停,现场工作必须停止,直到在签发部门解除暂停,所有工作才能恢复。

2、如果原先的工作条件因为紧急状况而有所改变,之前的作业许可证将被视为无效。在紧急状况消除之后需继续工作的,必须重新再签发一份新的作业许可证。

3、监护人员在监护和巡查期间发现施工人员有不安全情况发生,其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终止和取消工作票。

9。分发和管理。

作业许可证原件--—由签发部门保管归档,作为发放证明。

作业许可证副件-—-由负责工作的申请人保管,并在工作进行中的所有时间内显示在现场,在当天工作结束后,由申请人把副件交回签发部门。(该票将作为第二天开票的凭证)。

当天工作结束后没有还票的将停开第二天的作业票,由工程部安全员重新教育后才能开票。

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将按照“管廊公司管廊施工违规处罚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罚。

10。特殊工种作业许可证。

1、管廊区域内动火、吊装、用电、辐射作业等特殊工种情况时必须要有专/兼职安全员现场全程监管。

2、外来施工单位首次在管廊区域内动火、吊装、用电、辐射作业等特殊工种情况的,必须由管廊公司工程部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经理现场确认签字后才能开票。

11.培训。

1、所有在管廊公司管廊区域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以明白作业许可证制度,并让所有施工人员了解详细的许可证制度的要求,以约束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2、所有在管廊公司管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管廊公司工程部安全培训后才具备申请作业许可证的资格。

3、进入管廊公司管廊工作的客户和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如果有特种作业和使用特种设备,必须向管廊公司工程部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12。记录保管。

所有作业许可证正、副本存档,必须从发放之日算起至少保管24个月。

13。例外事项。

由于作业许可证制度和程序不能包括管廊区域内所有的情况和形势,批准某些有潜在危险存在的工作时,就需要有特别的程序和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可以胜任工作并得到足够的保护。

14。相关表单。

各类作业票样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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