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起重设备用于搬运或移动重物,一般体型巨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起重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可造成重大的人员**或财产损失。根据不完全统计,在事故多发的特殊工种作业中,起重作业事故的起数高,事故后果严重,重伤、死亡人数比例大,对此,起重作业的现场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起重作业的特点与事故特点,阐述了起重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程及其要点。关键词:
起重安全管理事故。
一、起重设备的特点及其事故特点1.1、起重设备工作特点。
1)起重设备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
2)起重设备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3)大多数起重设备,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4)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起重设备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从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到现代化港口、建筑工地、铁路枢纽、旅游胜地,都有起重机械在运行;作业场所常常会遇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强磁等危险因素,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起重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熟练、动作协调、互相照应。作业人员应有处理现场紧急情况的能力。
多个作业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通常存在较大的难度。
1.2起重机伤害事故类型及其特点:
1)、重物坠落。
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障(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重物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常见的重物坠落的原因主要有脱绳、断绳、脱钩、吊钩破断、溜钩和车轮脱轨等。
除此之外,钢丝绳两端的固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如辽。
宁铁岭4.18钢水包倾覆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起重机上用于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2)、起重机失稳倾翻。
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回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3)、金属结构的破坏。
金属结构是各类桥架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的重要构成部分,作为整台起重机的骨架,不仅承载起重机的自重和吊重,而且构架了起重作业的立体空间。由于起重机的金属结构组成不同,金属结构破坏形式往往也不同,例如,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主梁下挠度超标或支腿垮塌;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的坠臂、倒塔等。金属结构的破坏常常会导致严重伤害,甚至群死群伤的恶果。
(4)、挤压。
起重机挤压伤害事故是指人受到挤压而造成的人身**事故,挤压事故经常发生在运行起重机或回转起重机与周围固定物之间。如桥式起重机的端梁与周围建筑物的立柱、墙之间发生的伤害事故;门式起重机的支腿与场地堆放物或其他临时设施之间发生的挤压伤害事故;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回转时,其尾部与建筑物、堆放物或其它设施之间发生的事故。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均为挤压伤害事故。
(5)、高处跌落。
起重机的机体高大,一般车间作业的桥架型起重机的主梁离地高度都在6m以上,室外作业的主梁离地高度都在10m以上,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甚至高达几十米。为了获得作业现场清楚的观察视野,司机室往往设在金属结构的高处,很多设备也安装在高处,塔式起重机转移场地时的拆装作业、起重机高处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安全检查测量,这些需要人员登高的场所和作业环节,都存在人员从高处跌落伤害的危险。(6)、触电。
大多数起重机都是电力驱动,或通过电缆,或采用固定裸线将电力输入,起重机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带电体距离过近或触碰带电物体时,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即使是流动式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触碰高压线的事故也时有发生。直接触电或由于跨步电压会造成电伤、电击事故。
(7)、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
2.1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核实天气情况。
2.2作业中安全措施。
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②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3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
执行;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3)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
止起重操作;
5)吊物**、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
进行起重操作;
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
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
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
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12)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2.4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②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2.5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5.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示牌加锁。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
摘要 起重作业是一项比较常见的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本文结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从科学化管理的角度全面阐述了如何控制起重作业的风险。本文首先指出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然后将安全管理中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逐一分析并详细说明,使各个过程的内容和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关键词 起重 风险 安全管理。0.引...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
5.2 起重作业指挥者所发指令要规范 准确,避免违章指挥,不发模棱两可指令。5.3 起重过程中,操作者只听从指挥者发出的指令。并按指令操作 紧急状态时可接受其他人员的紧急停止指令。5.4 对于违章指挥,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执行。5.5 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5.5.1 简易单 双 ...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 总则。1.1 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特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管理。2 起重作业定义及分级。2.1 本标准所指起重作业系指在施工作业中利用起重机械和人力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2.2 起重作业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