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现场高处交叉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危险作业安全监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的有关规定适用于xx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dl 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2 cpipec 70409011300-2008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 职责。3.1项目部。
是负责现场危险作业、高处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归口单位;
3.2 项目监理部。
负责对现场施工单位所进行的高处交叉施工、危险作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3.3 施工单位。
危险作业和高处交叉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履行审批和交底程序,并对危险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4 管理要求。
4.1高处作业。
4.1.1进行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按程序严格执行。
4.1.2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经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4.1.3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必须装设1.05m以上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4.1.4高空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和围栏。
4.1.5特殊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
4.1.6高空作业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4.1.7高空作业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设计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4.1.8高空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处或凭栏杆起吊物件。
4.1.9作业人员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袋并有人监护。
4.1.10 特殊高空作业(如烟囱、脚手架拆除等)的危险区必须设置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4.1.11 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4.1.12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1.13 高空作业应当使用攀登自锁器和速差制控器,注意两者配合使用。
4.2重叠和交叉作业。
4.2.1交叉作业时,施工各方必须服从监理的统一调度,就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事项进行商定;各工序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4.2.2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4.2.3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
4.2.4 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箱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4.2.5 在特殊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4.2.6 大的交叉施工作业,必须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批准交底后方可施工,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经项目监理部门批准并备案。
4.2.7 脚手架搭设投入使用前,须经施工技术和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并挂牌,标明用途、搭设人、日期、安全承重量/㎡等。
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单位。部门。日期 年 月 日。1工程开工后,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工程科专业工程师编写 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工作技术措施 项目部工程科科长 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由有关专业工程处项目单项技术员根据作业的项目和工程设计图纸,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其中安全部分的内...
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对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施工人员的要求及施工中应遵守的工作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2002年01月21日国家电力公司发布实施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原电力部电综 1997 669号文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1999年2月省电力公司发布电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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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开工后,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工程科专业工程师编写 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工作技术措施 项目部工程科科长 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由有关专业工程处项目单项技术员根据作业的项目和工程设计图纸,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其中安全部分的内容经项目部安全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