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7 07:52:28 阅读 7186

制度修订说明。

本制度的修订首先建立了基本框架,使之更具条理性;其次在内容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和审批程序,同时对安全措施也进行了扩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高处作业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且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或虽在2m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有风雪袭击、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有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在2~5m(含2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在5~15m(含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含15m),称为**高处作业,高度在30m(含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作业两类。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作业:风力六级以上,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处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容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六条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涉及进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安全许可证。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所属公司、部室、车间。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九条施工单位职责:

一)外来施工单位在入厂施工之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通过一级安全教育考试,与安全管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取得入厂通行证后,方可入厂。

二)填写《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与施工地点所在单位共同落实进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高处作业申请。

第十条高处作业所在单位职责:

一)在施工之前,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第**安全教育。

二)由本公司人员或保运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车间安全员填写《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与作业人员共同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高处作业申请。

四)负责高处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理。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职责:

一)在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负责对其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发放入厂通行证。

二)负责制定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执**况,并进行考核。

三)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四)负责高处作业的审批。

第三章高处作业的审批和《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的审批:

一)外来施工单位经过**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单位的作业负责人制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三)施工单位的作业负责人与高处作业所在单位安全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四)安全管理部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项确认后,签发《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五)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六)高处作业完后,在《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

七)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如确实需要进行特殊高处作业,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八)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无票作业,作业后立即报安全管理部并补办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一)《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是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二)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三)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施工单位留存备查,第二联由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安全管理部存档,保存12个月。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为保证作业安全进行,防止事故发生,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二)施工项目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上岗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高处作业人员须经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习惯性抽筋等等职业禁忌症和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的人员都不应从事登高作业;检修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四)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五)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

六)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七)作业高度2m以上应设置安全网,并根据位置的升高随时调整。高度超过1.5m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m处,架设一层安全网,且安全网数不得少于3层。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应有可靠安全措施。

八)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人工具套(袋)内。

在同一坠落方向,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九)防止触电和中毒。脚手架搭设时应避开高压电线,无法避开时,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要大于安全距离(电压等级小于等于1lokv,安全距离为2m;220kv,3m;330kv,4m)。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设备上方施工时,要设专人监护;如发现有有毒气体排放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或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直接站在油毛毡、石棉瓦等易碎裂材料的结构上作业。为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醒目处挂上警告牌;登高作业人员不准穿塑料底等易滑的或硬性厚底的鞋子;冬季严寒作业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或轮流进行作业。

十一)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拦、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牢固。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十二)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时,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

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十三)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十四)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五)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檀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0m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第十五条脚手架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和吊架必须能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材料等的重量,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一般脚手架的荷重量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使用前,应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

一)脚手架材料:脚手架的杆柱可采用竹、木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等坚韧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断的木料;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金属管应无腐蚀,各管子的连接部分应完整无损,不得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木质脚手架踏脚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cm。

二)脚手架的连接与固定:脚手架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木楞及未经计算荷重的构件上,也不得固定在栏杆、管子等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立杆或支杆的底端宜埋人地下,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须绑设地杆子;金属管脚手架的立竿应垂直地稳放在垫板上,垫板安置前需把地面夯实、整平,立竿应套上由支柱底板及焊在底板上的管子组成的柱座,连接各个构件间的绞链螺栓一定要拧紧。

三)脚手板、斜道板和梯子:脚手板和脚手架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都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在跨度间不准有接头;脚手板与金属脚手架则应固定在其横梁上。斜道板要满铺在架子的横杆上;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

2m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cm高的挡脚板;通行手推车的斜道坡度不应超过l:7,其宽度单方向通行应超过1m,双方向通行应超过1.5m;斜道板厚度应超过5cm。

脚手架一般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作业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使用起重装置吊重物时,不准将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四)临时照明: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装设临时照明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横担。

五)冬季、雨季防滑:冬季、雨季施工应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冰雪、积水,并要撒上砂子、锯末、炉灰或铺上草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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