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7 04:05:28 阅读 9557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目的在于消除动土作业时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动土作业。

2. 职责。

2.1 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批、管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2.2 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未办理《作业证》的,严禁动土作业。

4.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4.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 和 gb 12142 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 内进行地面挖掘 钻孔 打桩 爆破 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第二章动土作业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在企业内地面 地下管道区域内 交通道路以及消防通道上进行开挖 掘进 钻孔 打桩等各种动土作业。第二条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 临时用电 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证。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三条动土前,施工单位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施工的安全措施的现场交底,...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 动土作业应办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业证 没有 作业证 严禁动土作业。4.2 作业证 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