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6 23:35:28 阅读 70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动土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

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作业负全面责任;

二)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品;

四)办理好《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人员职责。

一)参与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

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作业;

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六条监护人职责。

一)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三)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四)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第七条审批人。

一)动土作业的审批人是动土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

第八条动土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终签。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作业证》的管理。

一)《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批、管理;

二)动土申请单位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证;

三)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严格按照落实作业证中的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五)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分别由工程部、安环部、技术部、施工单位存档;

六)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证》;

七)《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条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一)动土作业应办理《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二)《作业证》经单位给排水、电气、总图、安环、工程部门及专业会签,由生产技术部审批;

三)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四)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六)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七)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八)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生产技术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九)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

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0、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 13869和jcj 46的有关要求;

1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所有。

化工****。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单位。部门。日期 年 月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动土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动土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业证 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动土作业挖土 打桩 钻探 坑探 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 使用推土机 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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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动土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动土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业证 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动土作业挖土 打桩 钻探 坑探 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 使用推土机 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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