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

发布 2022-07-08 08:14:28 阅读 9497

1高处作业1.1基本概念。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把在特殊和恶劣的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特殊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意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高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高处作业。

1.2安全技术要求。

1.2.1、高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体检合格,衣着灵便。

1.2.2、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装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1.3一般规定和技术措施。

1.3.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1.3.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3.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体检合格后,才能从事高处作业。

1.3.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3.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或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1.3.6高处作业场:

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出或予以固定。所有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传递物件时,禁上抛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1.3.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雾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

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1.3.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1.3.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专项规定和技术设施。

1.4.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一般为0.9~1.1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及挡脚板组成,栏杆的材料、立柱的固定、

立柱与横杆的连接等应有足够强度,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kg的外力。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人口稠密地段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托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井字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要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方都要装设安全防护棚。

垂直运输各层接料平台处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装设安全门外,防护栏杆上下必须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1.4.2对于洞口什业,可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对楼板、屋面、平台上的洞口,洞口边上小于50cm时,洞边要设防护栏杆,栏杆底设挡脚板或在洞口下装设安全网。

对临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孔洞口,都应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防护处还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发红灯示警。1.4.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使用梯子时,梯脚底部应坚实、防滑,且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或设人扶梯,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档;如需接长,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最多为1m,连接后梯梁的强度应不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使用阶梯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止,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骑在折梯上移动梯子。

1.4.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有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模板时,要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不能站在墙上或模板的楞木上作业,也不允许在支撑过程中的模板上走。

绑扎柱、墙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在骨架上攀登上下。

装拆模板、绑扎钢筋其作业高度3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台,3m以下可用马凳。

悬空作业浇筑混凝土,要系好安全带和架设安全网。浇筑拱型结构时,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进行。

1.4.5进行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以保证能承受上面的坠落物体。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利用塔吊、龙门架等机具作垂直运输作业时,地面作业人员要避开吊物的下方,不要在吊车吊臂下穿行停留,防止吊运的材料散落时被砸伤。

1.5安全防护。

1.5.1安全帽。

1、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若有一项不合格,立即。

更换。2、调整好帽衬间距(约4—5cm)。3、调整好帽箍。4、戴帽后系好帽带1.5.2安全带。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时,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1.5.3安全网。

1、要选用有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过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网体使用。5、立网应优先选用密目式安全立网。

2临时用电。

2.1基本要求。

2.1.1一般规定1、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殊作业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准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烧小灶,如需使用应由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使用电炉。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4、严禁在电线上晾衣服和挂其他东西。

5、不准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6、搬扛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不要碰触到电线。

7、在临近输电线路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解除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8、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9、在地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0、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1、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或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2.1.2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1)使用行灯,必须采用小于或等于36v的安全电压供电。

2)隧道、有高温,导电灰尘或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1.3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癫痫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2.1.4插座的使用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与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而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点相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级与箱体一起作可靠地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零线:

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零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接a、b、c三根相线。

2.1.5“用电示警”标志1、常用的电力标志颜色:红色。

使用场所: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

2、高压示警标志。

颜色: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使用场所:需高压示警场所3、配电房:示警标志。

颜色: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使用场所:配电房或发电机房。4、维护检修示警标志。

颜色: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使用场所: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5、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颜色: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使用场所: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见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组合呢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2.2触电事故。

2.2.1触电事故的特点。

1、电压越高,危险性越大。

2、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的。

二、三季度因天气潮湿、多雨、天气炎热触电事故较多。3、低压设备触电事故较多。因施工现场低压设备较多,又被多数人直接使用。4、发生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上的触电事故多。

5、在高温、潮湿、混乱或金属设备多的现场中触电事故多。6、违章操作和无知操作而触电的事故占绝大多数。

2.2.2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3、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

4、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5、偶然因素。

2.3防止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2.3.1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供电。2、施工限产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车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2.3.2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面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器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和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2.3.3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或配电室),下设分配电箱,在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2、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3、

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庄、牢固,不得倒置、歪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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