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规程的编制。
(一)、作业规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二)、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
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
2、采煤工作面及单项大型机电设备(设施)的安装;
3、井巷掘进(长度超过100m);
4、大型硐室的施工等。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3、改变了原施工工艺或主要工序安排;
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合失去了可操作性。
四)编制作业规程要按以下规定统一格式和要求。
1、作业规程中要有按比例绘制的巷道布置图(1:2000或1:5000),图中标明构造及相关巷道,要有工作面支护图(平面图1:
100,剖面图1:500或1:1000),巷道断面图(1:
50),综合柱状图(1:200),炮采、炮掘工作面还要有按比例绘制的炮眼布置三视图(1:30或1:
50)和爆破说明书,掘进工作面要有巷道预想剖面图(1:500或1:1000)、工作面设备布置图和供电系统图(图中标注设备位置、名称和有关技术参数),以及运输系统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布置图、防尘系统图、供排水系统图等。
炮采、炮掘工作面作业规程都要编制正规循环图表和经济技术指标表;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以地质说明书为依据,并要简要摘录,对说明书中提到的特殊水文地质情况,要有针对性措施;
3、编制规程和措施绘图要使用标准图例,绘图一律使用电脑绘制;
4、作业规程要统一格式进行编制,符号、图例要统一标准。
五)、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措施。
六)、凡属《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具体规定的事项,都必须予以明确标出章节条目号。在《煤矿安全规程》中已经明确规定,而作业规程又必须贯彻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写明《煤矿安全规程》的章节条目号,在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贯彻其章节条目的内容。
七)作业规程的编制要内容齐全,外观整洁,**清晰,语言准确,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格式完整,重点突出,力争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材料,安全措施要有针对性,并要达到经济技术合理。作业规程内容中章节字体采用3号黑体字,其他字体均采用4号宋体,单倍行距。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二)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炮采工作面的安装、初放、回撤;
2、简易车场的施工;
3、局部巷道的施工(长度小于或等于100m);
4、小型硐室的施工;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过老巷、处理冒顶、片帮;
6、巷道贯通、过断层(落差大于1.5 m)、通过复杂地质带、穿越老巷、施工临时水仓、施工绞车窝、巷道修复;
7、机电运输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材料)安装、回撤;
8、井下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及使用能够产生引发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热能的设备;
9、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及使用射钉枪、电锤作业;
10、井下进行探放水工程施工及作业;
11、通风系统调整;
12、串联通风;
13、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
14、给井下提供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的大型设备检修;
15、井下抢险救灾演习;
16、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7、井下其他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或作业。
三)如施工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语言简洁,有预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编写内容符合实际情况,与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保持一致,能够指导生产和保证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中章节字体采用3号黑体字,其他字体均采用4号宋体,单倍行距。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实行会审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安全等部门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集中审批,会审意见统一签署,会审人员统一签字日期。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分管矿领导代总工程师签字,总工程师返回工作岗位后2天内应补签。
(二)、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人员要认真审查作业规程中每一项条款的内容,保证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
(三)、每项工程开工前20天由矿下达编制作业规程通知给编制单位,相关单位必须在开工前20天向编制单位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制单位在编制好作业规程后首先由编制单位负责人内审,内审修改完毕,编制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天向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调度室、机电科、副总等各提供1份作业规程进行审阅,生产技术科在开工前6天组织会审,编制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编制单位将审批完毕后的规程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部室备案。当遇矿临时安排工程等情况时,时间不受此规定限制,但仍要按此流程运作。
四)、每项工程开工前10天由矿下达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通知给编制单位,相关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天向编制单位提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制单位必须在开工前8天向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调度室、机电科、副总等各提供1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阅,生产技术科在开工前6天组织审批,编制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将审批完毕后的措施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部室备案。当遇矿临时安排工程等情况时,时间不受此规定限制,但仍要按此流程运作。
五)、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损坏。
六)、矿要每月对现有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作业规程的编制人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有关审批的要求。
一)、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批矿井采区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有关开拓巷道布置,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采场及井巷工程中的支护设计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二)、通风科负责审批矿井采区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矿井通风设计和“一通三防”方面,处理井下火灾方面的内容以及矿井拟采用的“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有关通风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地测科负责审批矿井采区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地质说明书,矿井大型测量设计,矿井防治水设计及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机电科负责审批矿井采区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设计内容,尤其是矿井安全供电,矿井安全运输及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安监科负责审批矿井采区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安全管理的内容及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规定。
六)、技术负责人对矿采区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负全面责任。审定各业务部室的审批意见是否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的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并最后签署审批意见。
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一)、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要及时向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贯彻。
二)、贯彻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人员,技术人员负责贯彻,每个参与此项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达到应知应会,未能参加学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不得参加此项工程施工的工作,必须经过补充学习和贯彻后,方可参加此项工程施工的工作。
三)、参加学习的人员都必须在考核栏内签字,不准他人代签;考核记录要保存到采掘工程(含巷修)结束后一个月后。
四)、施工期超过三个月的采掘工程(含巷修),每三个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方法同第2条规定。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主要有 1.以改善劳动条件 减轻劳动强度 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安全卫生设施 如通风 照明 防尘 防毒 防辐射 防淋冲洗 防寒保暖 防暑降温 空气净化 消除噪音 减震等 2.以防止火灾 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 如安全防护装置 保险装置 连锁装置 报警装置 切断装置 液...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一般规定。1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 基坑支护与降水...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 目的。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整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几率,制定本规定。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范围。1 安全工艺改进 有危险隐患,对职工健康 生命安全有潜在危害的工艺,进行合理化改进。2 安全技术措施 以预防 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