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x〕13号)、《x自治区人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政发〔x〕49号)和《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到x年,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明显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全市农村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基本构建起“家庭主责、**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家庭主责、儿童优先。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明确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规划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引导和鼓励父母返乡创业,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主导、部门联动。落实各镇人民**属地责任,建立**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全民关爱、社会参与。统筹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立足当前、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实施办法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由父母委托亲朋好友代为监护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妥善照料承诺书等文书,并由村、社区备案。父母或受托监护人如不履行监护职责,村、社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司法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和教育指导。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参加单位: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二)落实儿童保障政策。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定期开展排查,建立健全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妇联要依托留守儿童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残联牵头将农村留守孤残儿童纳入**范围,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
各镇人民**,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建立完善的覆盖市、镇、村**联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与已建成的民政、教育、卫计、人社、扶贫、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多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在家庭、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站、点)以及民政、教育、卫计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递送,各镇人民**要依托村、社区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建立包含家庭情况、监护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各镇要至少每季度一次到村、社区、学校走访、排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家庭等状况及受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及时更新信息档案。
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要与信息档案对接,并提供信息核查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
各镇人民**,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
各镇人民**,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功能完备 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根据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16 13号 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
关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关爱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设立家事少年审判合议庭并挂牌办公。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司法关爱和司法保护,确保留守...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马家堡小学。我校共有教学班8个,309多名在校学生。校园布局合理,绿化率达20 以上。我校实施精细化管理 开放式办学 全方位育人。当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双双远家离乡,陆续走上了外出打工 经商的行列,马家堡小学。我校共有教学班8个,309多名在校学生。校园布局合理,绿化率达20 以上。我校实施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