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

发布 2022-05-31 18:00:28 阅读 1277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决议》和《**工作报告》的主要工作任务为统揽,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抓手,立足工商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监管漏洞和盲区,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堵塞监管漏洞,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强力组织保障。

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各工商分局、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三是建立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有效提升对问题食品的规范处置能力。

(二)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物资保障。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现场快检设备、监管业务用车等必要的技术装备,为满足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从相关科室抽调熟悉业务的精干力量充实到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力量,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学习,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实践演练,讨论交流,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完善工作制度。

为适应工作转型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体制,对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和更新,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亮照经营,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的行为,将经营者经营记录作为日常监管巡查的重要内容,按照风险分类登记、诚信经营情况等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针对“春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粮、油、生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饮料等重点品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食品质量定向监测。

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既定抽检计划,以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四是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针对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经营户,纳入隐患登记台账,并采用行政约谈的方式,明确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限期整改。

五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为食品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自律制度。检查、督促所有经营者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等自律制度。

让食品经营者通过索证索票,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三证”、“三书”、“二照”、“一票”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通过索取食品检验报告单等把好食品质量关;通过加强其内部管理,把好食品销售关。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流通领域乳制品、酒类经营、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及销售假冒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守法、诚信、自律、责任意识。

(五)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咨询、开设食品知识专栏等形式,深入到各乡镇、较大行政村、食品经营集中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等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宣传,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二是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程,不断强化全县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在各工商分局建立“维权调解站”,在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公共服务企业、旅游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和乡村建立“工商维权服务站”,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4月8日—4月13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2、实施阶段(4月14日—7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逐项落实,全面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查阶段(8月1日—8月20日)。根据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进行自查自评,看任务是否完成、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县**食安办。

4、整改阶段(8月21日—11月30日)。根据县**联合初审考核组的初审结果,对在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及设备。

5、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市**食安办、是市食药监局联合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组织领导。成立县工商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具体名单如下: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有关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打好基础,为构建“五个”作出贡献。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需要各分局、科室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内容全面达标。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采用宣传栏、板报、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的能力;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在食品经营企业的醒目位置以及集市、路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宣传口号和警示标语,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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