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重点民生工作之一,对实现社会共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叶远珍(区卫计局局长)
成员:李门钦(卫计局)、陈新权(食药监所),王小龙(宣传办)、罗洪(教育指导中心),周庆华(综治维稳办),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张才合(经信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门钦(兼)。
二、职责与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
二)卫计局:综合管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
(三)食药监所:负责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报送;负责指导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的日常巡查及专项工作;负责建设食品综合快检机构;负责建立农贸市场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食品安全便民投诉点。
四)宣传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工作规划和计划,协助新闻**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报道工作。
(五)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区食药监所组织指导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联系“校园共建”成员单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共建”活动。
六)农村工作局:负责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食品综合快检机构专职检测人员的行政管理。
七)住建局:负责联系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示范居住小区的有关工作。
八)财政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经费、考核评优奖金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九)综治维稳办:处理群众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对投诉的事项和举报的线索进行核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众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十)经信局:负责联系“企业共建”成员单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共建”活动。
十一)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在本社区辖区范围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组织架构,充实监管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巡查、记录和档案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三、目标任务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建设社区巡查队伍各社区要从“两委”干部中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并配备指定数量的巡查员(马岭4个、城南5个、北溪7个、良都10个)及1名信息员(信息员由巡查员兼任),组成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
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1.巡查范围: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含酒类零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
2.巡查要求:各社区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巡查有记录,巡查记录应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巡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
每月的巡查数量不作限制,但每季度需覆盖辖区内所有巡查范围内的单位企业。 各社区信息员每月5日前填写《社区食品药品巡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10日前将监督情况及各社区工作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社区按指定时间将专项材料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3.对社区内开展的自办宴席到场进行指导,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药监所的要求,协作做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报表,总结。
(四)执行联动监管制度
1.社区巡查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督促劝导其尽快改正;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对其进一步查处。
2.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监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后通知社区,由社区巡查员协助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对监管对象定期跟踪复查,如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
区食药监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对监管对象进一步查处。
3.社区巡查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应及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并协助采样,登记信息,维持现场秩序。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1.日常宣传工作 (1)区宣传办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政务微博等**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在主要街道拉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良都文化公园led显示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2)各社区需在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张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并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拍照存档并报区食药监所。 (3)社区巡查员负责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4)各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2.专题宣传工作 (1)各社区每年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 月15 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 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在**量较大地段摆摊设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有关**及文字信息报送至区食药监所。
(2)文体教育局、经信局、住建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共建”、“企业共建”活动,创建示范居住小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搭建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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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方案
为创建 法制 和谐 平安 诚信 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决定2015年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根据 人民 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 区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精神,确保争创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