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通知。
全县开办食堂的学校:
现将《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16]25号)文件**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附件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问题,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自查完毕后于9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2纸质**交教体局文化卫生艺术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qq邮箱:2325323893。
9月20日-30日,教体局将联合市管局采取不定期、不定点、不打招呼形式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
进贤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2日。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体艺字〔2016〕25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决定在2023年秋季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及自律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者,包括提供学校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检查方式。
1.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自查。
2.各县(区)教体局对辖区学校食堂、校园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抽查。
3.市教育局检查组以抽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督查,辖区县(区)教体局相关人员陪同检查,听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各县(区)检查时每县(区)抽查辖区内中学1至2所、小学1至2所,托幼机构1至2所。
四、检查组构成及检查时间。
根据2023年市教育局年度工作部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由“局体卫艺处负责督查,局勤工办负责管理,学校负责运行”。成立南昌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检查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0月15日。
五、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而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
3、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检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加工场所布局及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检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5、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6、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违规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8、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要求。
9、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各类食堂是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台账要求。
10、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是否落实。根据《南昌市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4】69号文件)精神,餐厨废弃物收运由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收运、处置,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1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具有资质。对于采用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是否确认送餐单位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许可项目,是否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签订有效合同。
12、是否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检查学校是否开展过“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是否听取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开放日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教体局要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加强南昌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洪教体艺字〔2013〕54号)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问题,自查完毕后向教体局报送自查情况。
二)认真开展全面排查行动。各县(区)教体局要对所属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持证、校长第一责任人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运行、储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情况,对于在前期检查活动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要予以重点检查。
三)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以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督促学校、食品经营者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教体局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视程度轻重,分门别类,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机构不健全,责任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对布局流程紊乱,设施设备欠缺,食品安全隐患大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对违法制作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有毒有害食品加工食品,从业人员未体检上岗,餐具不消毒、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
2.学校食堂(配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南昌市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9月9日印发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
南昌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检查组共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组组长:黄强成员:芦萌、胡强、胡羽桐。
联系人:芦萌,联系**:139***
第二组组长:吴娜成员:夏华、徐会元、高斌。
联系人:高斌,联系**:139***
第三组组长:黄志杰成员:徐峻、胡颖芳、许红。
联系人:许红,联系**:189***
注:1、本次秋季检查采取不定期不定点不打招呼式抽查。
2、学校有食堂的重点检查食堂,学校无食堂的重点检查配送餐。
附件2:学校食堂(配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检查方式:学校自查( )县(区)检查( )
职务手机餐厅面积: ㎡从业人员数人,经营方式: (学校自办、个人承包、企业承包、企业配送) (画√),承包(配送)企业。
地址承包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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