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塘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5-11 15:30:28 阅读 7222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工业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娄塘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娄塘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

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各类等级考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学校小学阶段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的学生。

二、学校招生计划。

2019学年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5个班,六年级3个班。

三、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23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工业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3年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报名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工业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教委受理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教委受理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其他寄放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3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工业区就读大班的幼儿(叶城幼儿园、清水颐园幼儿园、协和南苑幼儿园、朱桥幼儿园、娄塘幼儿园、协和南苑幼儿园、娄塘幼儿看护点)可在幼儿园(看护点)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在工业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工业区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4月23日前,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的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及时告知家长**上传的有关要求。

三)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8日-5月19日为工业区公办小学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6月15日-6月16日为工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的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家长学历证明。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台胞子女就读申请表、外籍人士入境登记表、港澳台与外籍人士在沪工作证明,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工业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经现就读小学在2023年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工业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

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工业区小学(南苑小学、叶城小学、朱桥学校、娄塘学校、民办娄塘小学)五年级就读的随迁子女选择在嘉定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8月10日前,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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