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发布 2022-05-03 08:30:28 阅读 1652

山东大学土建与水利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类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需报经社团指导教师、院团委、院社联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宣传、招募、组织以上各类校外活动。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社团,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组织召开校外活动的可行性论证会。社团负责人须召集参与活动的全体社团成员参加,同时需邀请院社联监督员全程监督本次会议。

第三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类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社团负责人需提前两周将活动详细策划书、安全保障措施简介及《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交指导教师(指导单位)、院团委批准,并由院社联备案。

第四条论证会通过后,社团负责人应组织每一位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召开会议,进行校外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培训。会议必须提前通知院社联,由院社联主要负责人全程监督。

每一位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领取《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书》,由本人填写相应内容。

随后,活动负责人应签署《社团校外活动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并统计所有已签署《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书》的会员名单。

社团负责人应在会议结束时当场将《社团校外活动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书》交给院社联负责人。社联负责人会后应及时将《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书》报辅导员老师和学院签字盖章,由院社联统一保存。

第五条社团的指导教师(或指导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需在活动的全程给予陪同指导,无指导教师(指导单位)的社团需在安全监督书中注明。

第六条参与活动的社团成员需购买保险,如不购买保险,需说明原因。第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山东大学土建与水利学院团委、土建与水利学院社团联合会。

土建与水利学院社团联合会。

2023年10月。

校外活动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类出游 社会实践 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需报经社团管理委员会 指导单位 和学院团委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可以宣传 招募 组织以上各类校外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第二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类出游 社会实践 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社团负责人需提前10天将活动的策划书 活动程序介...

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书

注意 共2页,请反正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 安全监督书签署步骤。步骤1 社团负责人提前20天向社团指导教师和学校团委提交本次活动的策划书 活动程序介绍 安全保障措施及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步骤2 社团负责人提请社团联合会主席召开该活动的可行性论证会,社团负责人需召集参与活动的所有成员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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