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案电工新1编

发布 2022-04-18 14:04:28 阅读 6501

一、教学目的及要求。

1、了解电工作业人员条件。

2、了解相关法规。

3、典型案例分析。

二、教学学时安排。

8学时。三、教学方法。

讲授法、音像演示。

四、教学重点。

1、相关法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教学内容。

一)、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电工作业:从事电气装置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的作业。电工作业包括低压运行维修作业、高压运行维修作业、矿山电工作业等操作项目。

电工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

低压运行维修:在对地电压25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相应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电工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技能。

二)、相关法规。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特种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在总结了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0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预期目的;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才能在工作中自觉地贯彻和落实。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劳动保护的根本就是要实现安全生产,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者绝不能在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而从事生产活动。广大劳动者要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

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

3)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辨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特别在生产任务繁忙的情况下,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更应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

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我们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也是一句空话。

5)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的要求。

三)、《安全生产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于2023年6月89日颁布了《安全生产法》,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它的根本宗旨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享有的保证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利。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生产法》中以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举报。

安全生产法》赋予了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一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

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

1)知情、建议权。《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

与此相对应,责任方有完整、如实告知的义务,不得隐瞒和欺骗,同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建议有接受和改进的义务。

2)批评、检举、控告权。《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合法拒绝权。《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既违章指挥、强令冒验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制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遇险停、撤权。《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保(险)外索赔权。《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从业人员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应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保证工人安全的法宝。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定: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虽然会给生产活动带来某种不便,但却是保护操作者免受伤害的直接屏障。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定:

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无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要安全就要知道如何才能保证安全。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安全隐患报告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除上述内容观,《安全生产法》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劳动法》

劳动法》在2023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23年1月10起施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

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电工培训大纲 新

电工 培训大纲 培训计划。一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培训学员掌握电工相关的理论 专业知识 供配电技术。能读懂电气原理图 掌握变电所常用电气设备及其运行维护 二次回路和自动装置常识 掌握室内布线与低压配电装置的安装施工 检查与维护 弱电部分线路的检查维护等工艺规范,了解电子技术基础常识等,达到独立上岗...

1电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讲义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 内江市中制梁场。电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主讲人 谢金。2017年 06 01发布2017 06 01实施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电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新2023年安全培训教案

龙岩工务段2015年。安全培训教案。龙岩工务段。二0一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学习了解铁路企业有关劳动安全的主要制度。1.南昌铁路局 安全教育实施办法 2.南昌铁路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3.南昌铁路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 4.路局十六种重点整治违章行为 第二章段相关安全制度。1.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