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通知

发布 2022-03-28 14:28:28 阅读 1837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全院2007~2009级各学生班:

为了认真总结一学年来我院学生创先争优活动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培养学生良好的拼搏意识,成才意识,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现将我院2009~2010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学校奖励的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岸奖学金、金岸助学金、关工委奖学金、园丁助困**、学校奖学金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安排。

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事关全体同学的切身利益。做好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有利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培养优良学风、班风,激发全院同学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热情。各班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把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做好。

1.各班必须召开有班主任老师参加的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会议,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5~7人的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班级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

2.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见学生手册)原则上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个人综合测评。个人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工作小组必须对全班综合测评结果进行会议审核,全体成员必须签名。

审核结果必须同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3.综合测评结束后,各班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评奖评优条例推荐各类获奖评优人员名单,考虑到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岸奖学金、金岸助学金、关工委奖学金暂未下达名额,各班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评奖评优条件暂按励志奖学金1人,国家一等助学金2人、二等2人、三等2人进行推荐,学校优秀奖学金按规定比例推荐。同时按班级总人数的13%推荐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4.先进集体各班先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自荐,自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凌露老师处。学工组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评奖评优。

本学年度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未交清学费的(不含本学期参加了助学贷款的);

08级专升本同学和从外校转入但未取得湖南农业大学学籍的09级同学(本学期从外校转入我院且取得了湖南农业大学学籍的2009级同学可以参加);

其他情况不能参评的。

四、评奖评优要求。

1.在评优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先测评后评奖,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严格掌握评奖评优标准,克服“一好”代“三好”和走过场现象。

2.各班须在10月22日前完成综合考评和评奖评优推荐工作,10月22日将综合测评结果和评奖评优推荐名单上报院学生工作组凌露老师处。

3. 各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选和推荐,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责任人的评奖评优资格。

4.国家奖学金、金岸奖(助)学金、关工委奖学金、园丁助困**名额很少,因此以上四类奖(助)学金班级不推荐,由学院综合评定。

五、关于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

1.校院两级团干、学生会干部按以下原则进行加分:

注: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加分在学工组审定时若认定其工作不合格,则其加分取消。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委的加分是指最高加分为4分,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可以组织对干事、班委、支委进行打分(最高为4分),然后取平均分。

兼职学生干部按最高职务加分,不累加。

校级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凭聘书或证明经学工组审核后才能加分。

以上加分是任职一年内的加分,若任职时间只有半年,则减半。

2.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推荐对象必须是通过了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贫困学生。

3.关于学习成绩的计算:

学习成绩是指2009~2010学年度的算术平均成绩,不及格门数和平均成绩按补考后的成绩进行计算。

选修课的成绩必须记入平均成绩。任选课若为缺考,该门课可以不算,但若参加了考试,则不管成绩为多少,必须计算在内。

4.平均成绩达到要求但英语、计算机未按规定过级的不能评定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金岸奖学金和国家一等助学金。

5.平均成绩划定为四个档次,85分以上~75,同一档次的性质相同。若平均成绩为同一档次,则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综合测评排名;若综合测评排名接近但平均成绩不属于同一档次,则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平均成绩。

6.关于扣分问题:

在2009~2010学年度中,个别同学在学风建设、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表现较差,影响了学院的声誉和评分,团总支学生会已将扣分名单和需扣除的综合测评分数进行了审定,各班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必须按照名单进行扣分审核。

7、关于助理班主任的加分:

助理班主任是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工作主要集中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考虑到助理班主任工作量大,学工组同意对担任了2010级新生助理班主任的同学加2分。

8、关于获奖加分:

获奖加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其加分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9、关于评奖和评优名额:

各班必须按照规定的评奖评优名额和比例进行推荐,不能超额。如有特殊情况超出了名额或比例,则必须对推荐对象进行排序。

10. 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向学工组老师进行咨询。

工学院学工组。

2023年9月26日。

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2009~2010学年度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表。

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2009~2010学年度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

班级: 年月。

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表。

班级: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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