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的条件

发布 2022-03-28 12:07:28 阅读 3348

申评史带奖学金的条件。

一)热爱国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思想品德好,积极上进;

二)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记录;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热心公益事业;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到合格;

五)学年德育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学期德育成绩不低于80分;

六)参评一等奖学金学年gpa不低于3.65;

参评二等奖学金学年gpa不低于3.5;

参评三等奖学金学年gpa不低于3.3。

培正之星按类别分设创新之星、实践之星、励志之星、文体之星、公益之星、自强之星、心理之星等七类。

申评培正之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国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思想品德好,积极上进;

二)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学年gpa不低于2.5,单学期gpa不低于2.0;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热心公益事业;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到合格;

五)学年德育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第十六条申评培正之星应具备的其它相应条件

一)创新之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3.有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

4.积极参加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实践之星

积极参加学生组织和各类社团,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认可,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的大型活动,成绩显著。

三)励志之星

学生成绩不理想或受到学院处分的学生在励志教育期间表现突出,一年后达到三等奖学金以上条件。

四)文体之星

在院级以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演讲、辩论等文化体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表现。

五)公益之星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爱心帮援、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示范性作用明显,为学院赢得荣誉,有着积极的社会影响。

六)自强之星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敢于与困难做斗争,有百折不挠、开拓进取的精神,在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事迹。

七)心理之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关心帮助班级同学,在心理委员工作中表现突出;

2.热爱关心同学,在帮助心理弱势同学或心理危机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

3.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好学生 申评条件:

一)维护社会公德,品行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二)符合二等奖学金以上获奖条件者;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到良好,或者符合文体之星评比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

申评条件:

一)担任一学年以上的院、系部、班、社区学生干部及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品行修养;

三)工作积极主动,有开拓精神,工作成效显著,骨干带头作用明显,深受师生好评;

四)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敢于和善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gpa不低于2.5,单学期gpa不低于2.0;

六)《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到合格;

七)每学期德育成绩均不低于85分。

工大评优条件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年评优工作安排。一 评选校级三好学生 原名校级优秀大学生 班级总人数的10 优秀学生干部 原名校级优秀大学生干部 班级总人数的4 1 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明礼诚信,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要求进步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学习刻苦努...

评奖评优条件

2011 2012年度评奖评优条件。1 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从优秀学生标兵中选拔 德育优,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名 如果事迹突出,经系部和学工处集体讨论,成绩可略微放宽 2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德育优,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

奖学金评优条件

1 优秀三好学生 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 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德 智 体三方面成绩排名都在班级8 以前。占班级人数的1 2 三好学生 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 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列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