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是一项关系卫生事业良好发展同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我镇2023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23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年我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55%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达50%以上。
2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精神病病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老年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
3儿童、孕产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4、全镇基本建立统。
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我镇常住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我镇实际,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
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同时,利用农合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录入。
(1)辖区居民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老年人等优先建档,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项目管理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4、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的卫生室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并成绩合格。各卫生室应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3)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6)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7)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8)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应长期保存,医疗保健机构撤销、合并等,必须将所保存的健康档案交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根据省统一规划到2023年建设覆盖全镇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网络用户包括所有村卫生室。
三、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镇卫生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计划。
2、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其直接服务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镇卫生院负责其辖区内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四、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一)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纳入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纳入村卫生室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并负责辖区村卫生室健康教育的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未完成任务者给予通报并扣除相应经费。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建档数量和质量、档案更新与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程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4、健康档案真实率=抽查档案中内容真实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真实可以通过**询问、逻辑判断等)
5、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殷店中心卫生院。
2019版居民健康档案
编号。居民健康档案。姓名。现住址。户籍地址。联系 乡镇 街道 名称。村 居 委会名称。建档单位。建档人。责任医生。建档日期年月日。个人基本信息表。姓名编号 健康体检表。姓名编号 接诊记录表。姓名编号 会诊记录表 姓名编号 附加公文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 后编辑删除,谢谢 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
2023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总结
居民健康档案是国家医改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工作,是关系到每个居民身心健康,提高全国人民健康水平的事,建好居民健康档案是我们防保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国家医改工作中的公共卫生项目重大支持,达到所有公共卫生项目全部实现,使全国人民都受益。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我院认真落实 国家基...
2023年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 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09 精神,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规范 2011 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制定我院2012年居民健康档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一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 6岁儿童 孕产妇 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 服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