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西吉

发布 2022-03-03 21:25:28 阅读 6162

西政办发〔2017〕128号。

西吉县人民**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县直各部门(单位):

西吉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西吉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有效地防范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地采取有效措施,有条不紊地组织各种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状况。

我县地处宁夏南部山区,属黄土丘陵区,地质构造相对复杂,属地质灾害多发县。截止目前,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84处,其中滑坡108处,崩塌19处、不稳定斜坡151处,泥流6处。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重险点共31处,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滥泥河流域田坪、马建、兴平、西滩及葫芦河流域的火石寨、吉强、兴隆、什字和清水河流域的白崖、沙沟、偏城(滑坡、泥流)等11个乡(镇)29个行政村31个小组,涉及群众881户3820人。

各险点的基本情况及监测责任人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险情形势**。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在6月初至9月底的汛期,强降雨时段是崩塌、滑坡、泥流灾害多发易发期,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它时间若发生短期强降雨,也会诱发崩塌、滑坡、泥流等地质灾害。

二)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种类: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的种类主要有:山体滑坡、崩塌、泥流。不排除发生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可能。

三)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分布: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根据地质环境条件、气象因素、人为活动及历史上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划分为以下区、段:

1.西吉县滥泥河流域田坪—马建—兴平—西滩及葫芦河流域的火石寨—吉强—兴隆—什字,清水河流域的白崖—沙沟—偏城(滑坡、泥流)区域。

2.旅游景区(点)。

3.矿山采空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送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大隐患点,各乡(镇)要制定防治方案并逐点落实具体应急预案,汛期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撤离路线、应急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各乡(镇)要各乡镇需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在6月上旬前对各自辖区地质灾害险点重新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掌握第一手情况,结合本地实际,修订本乡(镇)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上报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积极搬迁,有效治理。各乡(镇)对地质灾害重险点地区,特别是学校、居民点等,要积极组织实施搬迁或工程治理。县发改、财政、民政、国土、交通、电力、水务、公安等部门,要对群众的搬迁和工程治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主动配合各乡(镇)**完成搬迁和工程治理。

四)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要组织编制《群众转移预案》。内容包括: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转移工作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

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治安保卫等。并将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到灾情明确、防治措施明确、防灾责任明确。

五)落实五项制度。

1.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逢雨天,按照当地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

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2.汛期检查制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在5中旬前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平安渡汛。检查内容:

1)各乡(镇)人民**防灾机构的建立、有关部门防灾负责人、村级防灾责任人的确定及其工作职责、****,危险点监测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汛期、灾期的防御措施;防灾制度和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完善;防灾信息网络的建立、主要隐患点的确定和防范;危险区群众的防灾科普知识的普及情况。

2)各乡(镇)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明白卡”和“群众避险明白卡”的发放;警戒区域的划定;警示牌的设立;村(居)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现场调查、调查报告的文图表、结论及处理意见等。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对山体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应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填夯裂缝、修建截水沟、改坡减载、边坡加固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3.险情巡查制度。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危重隐患点的巡查,对已确定的危重险点地区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险情巡查制度。各县(区)人民**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危重险点的巡查,对已确定的危重险点地区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危重隐患点包括: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要实施人员转移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旅游景区、矿山等危险区域。

各乡(镇)人民**要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危重险点进行巡回检查,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划定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隐患点监测制度。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建环、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建立完善“群测群防”防灾网络,指导隐患点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定期观测记录。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

5.灾情速报制度。值班人员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中,发现灾害前兆或发生灾情,要尽快向县、乡(镇)人民**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居)要保持与县、乡(镇)人民**联络畅通,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六)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乡(镇)人民**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的村(居)民;将 “两卡”发放到有关工作人员和村(居)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两卡”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印制,各乡(镇)人民**负责发放。

七)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建设。通过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做到群众 “知灾、识灾、防灾”,壮大群众监测员队伍,培养和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监测、避让的意识和能力。

1.选点定人明责任。

正确选点——在对已知地质灾害信息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点(区)作为实施监测和预警对象。

准确定人——各乡(镇)人民**负责从受灾害威胁的村(居)民中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监测人。村(居)干部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

明确责任——要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职责、任务,填写责任表并签名。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包村干部的防灾职责,做到层层明责任,件件抓落实。

2.抓宣传促规范。

抓宣传,各乡(镇)人民**和县国土等部门要利用赶集日、黑板报、宣传栏,“6.25”土地日等,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

促规范,村(居)委会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村(居)规民约》,让村(居)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让村(居)民和群众主动参与,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三条措施要到位。

监测措施,灾害危重险点(区)要采取监测措施,如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或涂油漆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岩土体位移监测等。

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器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适时组织防灾演练,让村(居)民熟悉报警信号,能自觉、迅速地做出反应。

避让措施,村(居)要指定避让场地,选择群众转移线路,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县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备足帐篷、被褥、饮用水、食品等物资以及急救药品,村(居)委会要做好有关工作。

4.五项制度要落实。

村(居)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在国土部门指导下,根据乡(镇)人民**的部署,全面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检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隐患点监测制度,灾情速报制度。

5.群测群防工作基本要求。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

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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