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202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细。则。
xx工程项目管理****。
二0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一、总则 1
二、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和依据 1
三、施工准备工作检查 1
四、施工过程及隐蔽工程检查 3
五、验收签证检查 4
六、质量事故检查 6
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 6
7.1项目划分依据 6
7.2质检项目划分 7
八、开工条件的控制 7
九、工程质量控制 8
十、 工程进度控制 12
十。一、工程投资控制 16
十二、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18
十三、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0
十。四、信息管理 22
十。五、各具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22
15.1机井工程监理细则 22
15.2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26
15.3砌筑工程监理细则 33
15.4电气配套工程监理细则 34
15.5地下管道监理细则 40
一、总则。1.1 为了实现工程质量的总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和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并结合xx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202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xx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202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1.3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检查试验鉴定资料、验收签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原始资料,应严肃、准确、及时的签发、审查、汇总归档,完工时移交业主。
1.4 质量检查用的检测仪器(具)应定期校核,工地使用的量衡器,量具也应定期鉴定、校准。
二、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和依据。
2.1 已批复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和施工图纸。
2.2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2.3 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和合同中指定的国家和行业(或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等。
2.4 本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
三、施工准备工作检查。
3.1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均应填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单》,并详细填报施工组织计划,机具设备与技术工人数量、材料及施工机具设备到场情况及各项施工需用的建筑材料试验报告等,报送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单位工程开工申请书》后的七天内,会同有关人员或部门检查核实承包商的施工准备工作情况,经检查满足合同要求和具备施工条件时,签发《单位工程开工令》后即可开工,如审核不合格,承包商要对监理工程师指出的问题限期解决,待施工准备好后,再次填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单》供审核。
3.2开工条件的审查,除了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开工工作外,,还应做好以下审查工作。
3.2.1试验设备的检查:
除业主统一指定的试验单外(必须是国家发证符合资质要求的试验单位),承包商必须具备现场检查、试验所需的仪器和设备,试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满足质量测试需要,试验人员、施工、质检、安全等主要岗位人员必须胸前挂牌并持证上岗。
3.2.2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检查承包商设备进场情况,机械设备类型、型号、数量能否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如不能满足需要,承包商应立即调换补充。
3.2.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
检查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水泥、掺和剂、钢材等一定要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材质试验说明书等,对每批材料都要经过检查签定或试验,鉴定试验除在工地上进行外,还可委托业主指定的有资格的试验站(室)进行。
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对运输过程和存放过程发生的变形、锈蚀、受朝、损坏等问题,是否已妥善处理。
3.2.4检查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施工的项目(砼浇筑等),其材料和施工设备,机具配置数量是否能保证计划时段内连续施工的需要。
3.2.5检查附属工程,大型临时设施,防自然灾害措施,保养、保护措施,劳力组织和技术水平等能否保证施工质量的要求。
3.2.6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措施设计,以及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3.2.7检查下列各项是否已向施工人员交底:有关的设计、施工说明、施工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细则及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措施等。
四、施工过程及隐蔽工程检查。
4.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三检制”,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班组应进行初检,做好初检记录,报请承包商的质检(组)或专职质检人员复检,复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送工程师终检。
4.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内容是质量评定的基础资料和依据,填报要严肃、认真、准确、真实,要符合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提高每次检查合格率,对初(复)检资料严重不全或失实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评为合格。
4.3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终检应由监理部组织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有关人员共同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验收不合格,工程的任何部分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每项工序经检验合格由工程师签发合格证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任何一道工序未经终验不合格,未签发合格证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员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可能时抽样试验,并做好检查记录。
4.5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并督促其纠正,如果有严重问题继续施工可能造成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工程师可立即命令现场施工负责人暂时停工,并向总监或承包商主要行政或技术负责人报告,确定解决办法,暂停时间若超过24小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待问题处理好接到复工令后可继续施工。
4.6每一个单位工程和重要的分部(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监理部会同承包商的质检科(组)进行检查验收,并评定(或暂评)质量等级,对质量有缺陷或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工程暂不评定质量等级,待承包商进行修补处理后,重新检查,评定质量等级。
4.7承包商在安排作业计划时,应预留出足够的检查时间,监理人员在接到《工程质量报验单》后的48小时内应对所检查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应尽量缩短时间。
4.8对完成的工程,应对它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如砼的养护,对埋件外露部分的保护等。
五、验收签证检查。
5.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完成后,并具备交工条件,承包商应填写《单位(单元)工程报验单》,工程师再组织设计代表,业主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整体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包商应及时处理解决。
5.2 验收签证检查,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备查:
5.2.1设计和竣工图纸;
5.2.2设计变更说明和施工要求;
5.2.3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埋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5.2.4施工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5.2.5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结论及地质描述图;
5.2.6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5.2.7特殊问题处理说明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5.2.8其它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3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5.3.1各类建筑物土石方开挖(回填)断面,各部位高程,衬砌断面,建筑物的位置、基础、结构尺寸等是否与设计相符;
5.3.2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5.3.3施工过程**现的质量事故及重大缺陷处理后是否满足了质量和设计要求;检查中,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应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意见。
5.4单位工程的分部、单元、分项工程验收签证资料一式四份,一份存施工单位,一份附工程结算**单,其余二份暂存监理部,供质量评定、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备查。
5.5单位工程的分部、单元、分项工程验收签证应前后衔接,不重复进行,对已鉴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要求抽样校验外,一般不再复检。
六、质量事故检查。
6.1根据事故对工程的耐久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程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三类。
6.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事故,不分事故大小,施工承包商应立即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经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和监理部。
6.3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事故或收到《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后,首先应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施工暂停令》,通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有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继续施工,同时,与质量事故有关的工程部位也不能继续施工,以免造成更大的影响。
6.4质量事故的处理: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汇总批准后实施,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理部可会同设计、业主施工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实施,事故处理方案应报业主备查。
6.5质量事故处理后,应根据处理措施的质量要求和标准重新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在质量等级栏内加盖处理章。
2023年监理细则
目录。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2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3 第三章工程测量的监理 7 第四章对进场机械设备 材料的控制 10 第五章隧道主体工程 17 第六章桩基支护工程 40 第七章排水工程 54 第八章道路工程 57 第九章电力浅沟工程 64 第十章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65 第十一章...
2023年监理细则
第一章路基总体工程概况。第一节工程概况。一 总体介绍 本项目为营口与大石桥市连接主要交通干道,是通往大石桥市主干道,设置互通式立交,使各向车流在不同平面通过,各行其道,互不干扰,从而显著提高行车速度,增大通行能力,同时保证交通安全,改善交通环境。本合同段,里程桩号立交区主线营大路桩号范围为ydk4 ...
2023年右江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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