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临时设施给水系统的设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2.8.1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须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
加压水泵的流量,对多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18立方米;对高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36立方米。建筑物高度为24-40m、40-80m、80-120m时,相应的加压水泵的扬程应分别为40m、60m、95m、150m;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线路,加压水泵每月应试运转1-2次;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
2.8.2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6m,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系统最高点自救水枪接口的水压应不小于0.
15兆帕(1.5公斤)。
2.8.3系统总进水口即加压设备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止回阀后设一个消防结合器及卸压装置,结合器高度为1.1m,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
2.8.4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设一个消火栓;厂房每800㎡设一个消火栓。
消火栓宜选用带消防卷盘(jps0.8-19胶管长25m)的sn65室内消火栓。消火栓应布置在发挥其最大作用半径的位置,压力大于8.
0公斤的消火栓口应设减压孔板。
2.8.5消防立管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mm;消防立管宜沿外墙柱敷设,布设位置应保持消防车能够靠近。
2.8.6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多层(24m以内)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m3,高层(24m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 m3,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
2m;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mm;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2.8.7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射程是否大于6m;建筑高度大于80m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2.9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2.10 临时食堂、宿舍的规划和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各临时建筑物之间要留出一定的防火间距,特别应注意要把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仓库设置在远离临时生活区和永久性工程的地带。一些临时性公共建筑要设置有利于人员疏散的通道,配置适当种类和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2.1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12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
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式安全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2.14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2.15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2.15.1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2.15.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
2.15.3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2.15.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m。
2.16施工现场对施工产生的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堆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备防火设施。
2.17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17.1作业层动火处、办公区、临时设施、食堂、仓库等防火部位,每100㎡应配备2个10升的灭火器;
2.17.2临时木工场、油漆间、配电房等防火部位,每25㎡应配备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2.17.3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2.18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8.1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2.18.2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m;
2.18.3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2.18.4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18.5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2.19 加强雨季、高温季节的防火管理;加强雨季防雷措施,加强对外露的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和维修。高温季节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2.20加强冬季施工防火安全管理。由于冬季空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工地现场大多火炉、电热取暖,不安全因素增加,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出相应的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日期 年 月 日。一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二 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方安全负责人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三 物资仓库 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四 职工宿舍 办...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一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承包单位在开工前,须将 施工安全许可证 报项目管理 监理单位备案 到区安检站办理 施工条件确认书 并报项目管理 监理单位备案。2 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获得安全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工程规模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要建立 健全各...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一 施工人员的管理。1 对外来施工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低于16小时,做到每天施工前讲安全,施工后总结安全,并将教育情况 人员名单及每月安全总结报总厂安全处存档。2 对外来施工人员做到五交 即 交施工任务 交安全措施 交安全施工方案 交安全注意事项 交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