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鑫城。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住宅、商铺)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业主**。
乙方:徐州保利鑫城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徐州保利鑫城物业管理服务****与业主签订《保利鑫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公共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管井房、烟道、电梯井、设备用房、楼顶、天面、平台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共用设施设备——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设施设备如: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共用照明、供气线路、供暖、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楼通知书》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楼通知书》后在通知期限内未办理相应手续,且未与开发商另行约定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交楼通知书》中载明期限的最后一日视为交付使用日期,如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则从约定。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保利鑫城
甲方所购房屋名称:徐州保利鑫城___栋___单元房。
甲方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甲方所购房屋类型: 住宅。
座落位置路号栋___单元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保利鑫城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2.依法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依法监督乙方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但需以不干扰乙方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为前提。
4.遵守《保利鑫城临时管理规约(住宅、商业)》、保利鑫城业户手册》、《保利鑫城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相关制度。
5.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配合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6.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按标准向乙方缴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7.按照国家及**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甲方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合理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并取得乙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9.甲方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保利鑫城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10.对其产权所属的单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权, 但所有异动(如出租、**等)须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乙方。房产**后, 甲方须告知并负责促成受让人与乙方重新签订本合同, 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 视为甲方已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予受让人。
房产出租后, 甲方须保证该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和规约所制定的条款。房产异动后, 如甲方未履行本条之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利鑫城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照本协议之约定,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履行管理职责,制订本小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关物业使用的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4.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6.负责做好本区域物业管理、住户收楼、入住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对本区域内违反有关公共秩序、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合理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或相关组织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0.本协议终止时,乙方须向本物业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环境卫生: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2.”除四害服务”(灭鼠、苍蝇、蚊子、蟑螂)。
3.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养护与管理。
四、安防服务。
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实行24小时公共区域安全值班、监控、监督和巡视工作制度,有必要时对所有进入本物业区域内的陌生人士身份进行查询并登记,对大件物品搬运进行登记、检查。
2)责任。1.严格管理安全管理队伍,工作规范。
2.实行统一着装、配带工作证。
3.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发生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
4.乙方不承担甲方人身安全与财产保管、保险责任。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1.引导车辆行驶和停放。
2.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
2)责任:1.负责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维护。
2.负责停车场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3.乙方不承担甲方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保险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保利鑫城《临时管理规约(住宅、商业)》提供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双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商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
一、房屋外观:
1.主出口设有本区域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 (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3.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
5.对公共区域违章、私搭、乱建依法进行管理。
二、设施设备运行:
1.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3.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4.供暖设施正常、公共管道无渗漏,无隐患。
5.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6.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井道保持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无事故隐患。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证在24小时内实施。
3.排水、排污、供暖管道通畅,发生堵塞外溢、漏暖气现象即时处理。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环境卫生: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
5.本区域内道路等共用场地巡回保洁,纸屑、烟头等废弃物随时清理。
6.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7.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8.油烟排放、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五、绿化养护服务:
1.公共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3.绿地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及时清理。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本区域内交通设施完备,道路畅通、路标清晰。
2.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3.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七、安全管理:
1. 安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备,制度完善。
2. 有专业安防队伍,主出入口、安防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公共区域实行全天不定期巡逻制度;安防人员做到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 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八、消防管理:
1.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2.消防通道畅通。
3.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零修和急修:
1.保证零修、急修及时率100%。
第五条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利鑫城临时管理规约(住宅、商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应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登记。
2. 甲方对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须自行对本楼层中的公共通道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保护。如甲方未进行保护的,乙方将代行处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保持公共通道卫生,装修垃圾不能随意散落。
3. 装修施工时必须与申报内容一致,不得超出申报内容。
4. 为维护本区域自然舒适的环境,依照《保利鑫城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安装防盗门、窗花、室内防盗网时须统一款式,空调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须根据预留位置尺寸大小购买空调。上述物件的安装均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一 委托管理事项 1 房屋建筑共用部分管理 包括 肌醇,内外承重墙体,柱 梁 楼板 屋顶 楼梯间 门厅 走廊通道等。2 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室外的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 垃圾道 烟...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乙方。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 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 购房人 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 自房屋 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 物业管理合同 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本物业名称。乙方所购房屋销售 预售 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1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 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向 主管部门投诉。3 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不干涉乙方依法和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正常管理 经营活动。4 依据本合同及 规定向乙方按时足额缴纳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