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档案管理系统规定

发布 2022-02-12 17:54:28 阅读 6710

1 目的。

为对本院科技档案实行控制,使之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涉及的科技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我院在工程设计与咨询、环境评价、科研、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设备仪器购置及使用、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录音、录像、软件类电子**等科技文件材料。

2.2 科技资料是指为了设计参考而收集的科技文件材料。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19001-iso9001∶2000标准和本院《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我院科技档案工作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和科技处指导下进行。各分院及其它科技档案形成部门为协作单位。

工程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和工程管理人员应负责本部门科技文件材料的整理,须按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要求,及时到档案情报所科技档案室归档,并负责归档后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工作。

4.2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4.2.1档案情报所科技档案室,应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组织鉴定等业务。各岗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4.2.2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技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科技档案工作有章可循。

4.2.3 指导和检查分院(所)、公司和设计人员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编、归档以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工作。

4.2.4 收集、验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科技档案,并维护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性。

4.2.5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保密制度,定期对库存科技档案进行检查。

5 工作程序。

5.1 收集归档。

5.1.1 贯彻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的原则,凡反映本院科技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材料,均应收集归档。

5.1.2 应掌握工程设计进度和计划安排,并持有工程计划进度表,按现行的各类科技档案资料编号办法,给各工程、科研项目编号,在《工程档案给号本》(jl—zy0102-01)上登记。

根据计划安排及时要求归档。

5.2 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

5.2.1 归档范围。

1)工程项目设计来往文件及有关材料,包括上级指示、审批文件、协议、合同、来往函件,工程设计开工报告、工程设计总结、事故处理报告、工程会议记录、工程设计大事记等。

2)工程设计基础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水文、气象、地表、交通、水源、能源等调查材料、改(扩)建工程调查及实测材料,隐蔽工程记录材料等。

3)设计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建设规划、建厂或选厂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

4)初步设计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设备表、概算书等。

5)施工图阶段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包括施工图、施工设计总说明、预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清单、工程设计总目录等。

6)现场施工服务工作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补发的施工图、修改的施工图、修改的概(预)算、施工记录等。

7)凡改扩建、填平补齐等修改补充设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科技文件材料,包括来往函电、变更的依据性材料等。

8)业务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包括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如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手册、专题总结、专题资料汇编等。

9)科研项目(含准备阶段的科研课题的文件材料),包括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调研报告、方案论证、协议合同总结验收阶段的工作总结、科研报告、**、专著、参加人员名单、技术鉴定材料、成果和奖励的申报审批材料、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10)本院基建所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包括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拆迁、补偿协议书、申请报告、审批文件、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及会议纪要、各阶段设计文件材料、报建图、红线图、竣工图、决算书等。

11)软件类电子**按cysb/zy0104-2003《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执行。

12)工程承包项目资料,包括招标和投标有关文件、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项目竣工报告(包括主要采购产品合格证(书)、设计图纸修改及现场业务联系单、施工过程检验及试验记录、竣工证书、单机试车合格证书、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工程总结报告等)。

13)工程监理资料,包括监理合同、规划、监理过程中发生的信函、文件、记录、纪要、监理工作总结等。

14)涉外项目资料,包括询价、**、投标文件、合同和附件、谈判记录、谈判过程中外商提供的材料、谈判协议、议定书、出国考察及收集的有关材料、来往文件和函电、国外技术标准说明和专利等。

15)环境评价资料,包括环境**、调查报告、防治污染方案、能源评价等。

16)凡本院设计、科研用外购设备、仪器的相关资料,包括申请报告和批复文件、谈判协议合同;随设备、仪器的全部图样和文字材料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及交付使用的验收文件,操作、维护规程;设备仪器的申请报废报告、报废鉴定书及批文等。

5.2.2归档时间。

5.2.2.1工程设计中形成的各阶段科技文件材料,应在各阶段设计项目完成后即行归档;非标及各业务建设项目材料亦应在任务完成后及时归档。

5.2.2.2科研文件在每一个课题(项目)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归档。

5.2.2.3设备仪器文件材料在设备安装试运转后,交付使用时立卷归档。

5.2.2.4基建项目结束后,房产科按归档范围整理资料归档。

5.2.2.5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应在工程结束后,将工程设计来往文件及“工程会议记录”、“工程设计大事记”、“工程总结”、“工程总目录”等整理归档。

5.2.2.6工程总承包和工程监理及工程勘察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将所有应归档资料整理归档。

5.2.3 归档要求。

5.2.3.1高阶段设计文件的归档要求按cysb/zy0701-2003《高阶段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执行。

5.2.3.

2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合同签定后,及时来科技档案室索取档案号;施工图设计开展前,应事先与科技档案室商定编号,编号办法见附件一《有色冶金设计科技档案编号办法》编制施工图子项表,给科技档案室一份,同时发给各专业负责人,以便在施工图设计中依据该子项表进行编号。图号变更时,要填写《设计图纸图号变更通知单》(jl-zy0102-02)。

5.2.3.3归档人员须认真填写《设计文件归档表》(jl-zy0102-03),并按照附件二《有色冶金设计科技档案保管期限划分标准》确定科技档案的保管年限。

5.2.3.

4凡需要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严禁用铅笔、易退色的圆珠笔、红墨水笔书写和签名。用复写纸复写或签署不全的科技文件材料不得归档。底稿必须归档。

文字资料归档二份,施工图归档一份。

5.2.3.5软件类电子**按cysb/zy0104-2003《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执行。

5.2.3.6各驻外分院(部)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按附件四《驻外分院(部)科技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5.3 档案情报所科技档案室的基本工作。

5.3.1整编。

5.3.1.1必须对归档的科技档案进行验收分类、编号、整编、编目、编制检索工具并将其输入微机,严格执行整编岗位责任制,使经过整编的科技档案,既便于保管,又便于提供利用。

5.3.1.2编制薄式《技术档案分类目录》(jl—zy0102-04)作为科技档案总帐和内部工作人员交接记录。

5.3.1.3认真做好修改及补充资料的更替、配套工作,使归档的科技档案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5.3.2 保管。

5.3.2.1加强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确保科技档案资料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所领导对此必须加强检查和指导。

5.3.2.

2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及时修补破损档案,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温、湿度的测定,做好防治有害生物、防尘、防火、防盗、照明管理和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等工作。

5.3.2.3科技档案入库时,库房管理人员应按照整编入库总帐上登记的项目认真核对帐、物、卡,并在《技术档案库帐》(jl-zy0102-05)登记,及时入库上架。

5.3.2.4库房排架要与科技档案分类和类别一致,每个档案密集架、柜及各类档案的类别、分类、属类之间,均应有明显的标志,便于取放。

5.3.2.5底图与蓝图档案应分别保管。

5.3.2.6库房要有定人管理,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卡一致,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3.2.

7底图归档时,要填写《底图登记帐薄》(jl-zy0102-06),驻外分院移交底图时,则要在《驻外分院底图移交清单》(jl-zy0102-07)上登记。底图一律不得外借;如需修改、复制,必须经部门领导与科技处签字批准。

5.3.2.8文印厂从底图库调晒底图时,要在《借调底图登记本》(jl-zy0102-08)上登记,并在第二天上午整理后如数归还到底图库,不能擅自将底图转借他人。

5.3.2.9对库存底图应经常检查,对老化变质或破损部分,要及时修补或重新复制。

5.3.3 利用。

5.3.3.1利用是保存与管理科技档案、资料的最终目的,利用工作由科技档案室全体成员负责实施。

5.3.3.2根据科技档案的种类、分类编制工程设计目录卡,为科技档案的提供与利用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5.3.3.3科技档案人员应端正服务态度,爱岗敬业,熟悉家底,在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主动、热情,调档准确、迅速。

5.3.3.

4严格执行《关于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归档和借阅若干规定》(附件三),保证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借阅时应填写《档案资料借阅卡》(jl-zy0102-09),借阅特、一、二级图纸时,要填写《借阅特、一、二级图纸申请表》(jl-zy0102-10)。凡借阅者丢失科技档案,由档案情报所按“长冶设档字[1999]5号”文处理。

5.3.3.5凡新来本院工作的设计人员,必须凭人教处证明到科技档案室办理借阅证,登记编号后,方可借阅库存科技档案资料。

5.3.4 统计。

5.3.4.1必须建立、健全科技档案的统计制度,以便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5.3.4.2统计范围:总藏量,各类卷册量,新入库增加量,整编工作量,微机输入量,鉴定、移交、销毁量,日常查阅及借出、返还量,个人工作量,小组月、季、年度总计等。

科技档案管理系统规定

1 目的。为对本院科技档案实行控制,使之达到完整 准确 系统 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2.1 本规定涉及的科技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我院在工程设计与咨询 环境评价 科研 业务建设 工程勘察 工程总承包 工程建设监理 设备仪器购置及使用 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 应当归档保存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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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工业生产 基本建设 科学研究 技术革新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科技档案是生产 科学研究 基本建设 引进国内外成功企业行政办公管理制度范本 国内外先进技术等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真实反映,是科学资料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