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施宿舍管理评优办法及实施情况。
为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推进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积极鼓励宿舍间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先进宿舍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宿舍环境,根据湘南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院(系)学生宿舍评奖评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机构。
学生宿舍各评奖评优的总体工作由院(系)学生宿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执行机构。
学生宿舍的各评奖评优工作由各宿舍区办公室牵头,专业级学生会、宿舍区宿卫队协助,各班委会、各宿舍配合,具体做好评奖评优的宣传布置、检查评比、评选公示、阶段表彰等工作。
三、集体奖项设置。
一)院(系)级文明宿舍。
1、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评选;第二学期推荐优秀者参评校级文明宿舍。
2、参加宿舍:学院全体宿舍主动申报,积极创建。
3、评选标准:与《湘南学院“合格宿舍”评比标准细则(试行)》一致。
4、评选办法。
1)评比总分共100分,其中安全纪律占20分,内务卫生占60分,精神风貌占20分。
2)院(系)将在“合格宿舍”评比工作的基础上,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对申报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评比成绩进行汇总,并结合本宿舍的安全纪律及精神风貌等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得分在85分及以上(其中安全纪律不得低于16分、内务卫生不得低于48分、精神风貌不得低于16分)的宿舍评为院(系)级文明宿舍。
5、奖励办法: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授予院(系)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金100元;文明宿舍的成员在本学期综合测评的德育附加分中加2分。
二)校级文明宿舍。
1、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2月-6月)
2、参加宿舍:推荐院(系)级文明宿舍参评。
3、评选办法。
1)院(系)级文明宿舍创建阶段。
各院(系)在“合格宿舍”评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院(系)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对于在安全纪律、内务卫生、精神风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宿舍,可授予院(系)“文明宿舍”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并推荐参评校级文明宿舍。
2)校级文明宿舍申报阶段。
在院(系)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基础上,各院(系)可推荐院(系)“文明宿舍”参评学校星级文明宿舍。
3)校级文明宿舍评比阶段。
校学工处考评小组将按照《湘南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实施细则》,结合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情况,分三次对各院(系)参评宿舍进行评比。三次评比中如有一次未达到“文明宿舍”标准,取消该宿舍的参评资格。
4、奖励办法。
1)校级文明宿舍由校学生处统一发文表彰,授予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金。奖励标准如下:五星级“文明宿舍”奖励金500元;四星级“文明宿舍”奖励金400元;三星级“文明宿舍”奖励金300元。
2)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在本学年综合测评的德育附加分中加2分,宿舍成员加1分。
四、个人奖项设置。
一)优秀宿舍长。
1、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
2、参加人员:学院全体宿舍长。
3、评选标准:思想品德端正,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较好地履行宿舍长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自我管理和协助管理的作用。
4、评选办法:以各宿舍区管理办公室意见为主,会同辅导员,考核宿舍长平时工作表现情况,按各宿舍区宿舍长总数的20%左右进行推荐、公示、确认。
5、奖励办法: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授予“优秀宿舍长”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金50元;在本学年综合测评的德育附加分中加2分。
二)文明舍员。
1、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
2、参加人员:学院全体住宿生。
3、评选标准:见附件。
4、评选办法。
1)文明舍员评比基本分为100分。
2)各专业学生会宿管部每周四下午对各宿舍区宿舍成员的内务卫生进行检查并结合舍员平时宿舍表现情况(如纪律要求、好人好事等),在基本分100分的基础上评分,每周依次加分或减分,每月将单月成绩汇总在各宿舍区张榜公布,每学期张榜公布宿舍区排名成绩。
3)文明舍员成绩标准为每月成绩不得低于65分,每学期最后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达文明舍员标准的同学,将取消其参评该学期(年)奖助学金及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4)文明舍员标兵:每学年按总分取各宿舍区总人数的前2%为文明舍员标兵。
5、奖励办法: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授予“文明舍员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金50元,在本学年综合测评的德育附加分中加2分。
加分中加2分。
五、补充说明。
一)学年内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1、集体奖项:宿舍成员一学年内出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个人奖项:宿舍成员一学年内出现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者。
二)奖项“取高及不重复”原则。
1、集体奖项:评上校级文明宿舍的院系级文明宿舍,其获奖证书和奖励金按学校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其中各综合测评德育附加分可以累计计算。
2、个人奖项:参评者只能参评其中一项荣誉并给予相应奖励。
三)颁奖时间。
院(系)将于学年评优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场表彰大会进行颁奖、表彰。
附。“文明舍员”评比标准(试行)
一、内务要求。
1、橱柜上方物品有整理,但不够整齐一次扣1分。
2、橱柜上方物品未整理,比较凌乱扣一次2-3分。
3、床铺挂有衣物,蚊帐、床帘未拉开,床上物品叠放不整齐一次扣1-2分。
4、被褥叠放未朝同一方向摆放一次扣1-2分。
5、鞋子未按鞋跟朝外成直线统一摆放床下或鞋架上一次扣1-2分。
6、桌面有少量杂物一次扣1分。
7、书籍未统一整齐放置书架一次扣1分。
8、椅子未摆放整齐一次扣1分。
二、纪律要求。
1、舍员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分。
迟归、抽烟、非节假日时间内打牌、乱扔杂物、私自兜售商品、违章使用电脑等。
2、舍员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发现一次扣3分。
夜不归宿、留宿外人、攀爬围墙、带酒入室、违章用电、私藏管制刀具。
3、舍员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
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赌博、辱骂工作人员等。
三、附加分。
1、宿舍长每月加1分。
2、每月内务卫生成绩在各宿舍区排名第一的宿舍,其全体舍员当月加1分。
3、各宿管办主任可根据各舍员在宿舍区的表现(如好人好事等)对各舍员进行1-5分的加分。
四、相关说明。
1、“文明舍员”总分不设上线和下线,其中内务卫生和纪律要求根据每次检查进行扣分,附加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加分。
2、文明舍员评比基本分为100分,实行每周依次加分或减分,每月将公布月成绩并将在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最后成绩,文明舍员成绩标准为每月成绩不得低于65分,每学期最后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达文明舍员标准的同学,将取消其该学期(年)奖助学金及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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