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1102班---经济法教程期末复习资料。
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简答题。
范围:《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
第二章公司法。
思考题:1.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定义: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盈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特征:①营利性:目的性、连续性、经营范围合法性②法人性③法定性。
2.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定义: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
①责任的有限性②封闭性③设立程序较为简便④组织机构的设置比较灵活⑤人资两合性。
3. 股份****的概念和特征。
定义:股份****是指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①股东人数的限制性②资本的股份化和形式的**化③责任的有限性④信用基础的资合性⑤经营状况的公开性。
4.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最低限额3万元;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公司的住所: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程序:①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②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③足额缴纳出资④验资⑤申请设立登记。
5. 股份****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②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最低限额为500万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公司的住所。
程序:①发起设立程序:⑴签订发起人协议⑵公司名称预先核准⑶制定公司章程⑷发起人认足股份并缴纳股款:
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⑸验资⑹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⑺申请登记。
募集设立程序:⑴签订发起人协议⑵公司名称预先核准⑶订立公司章程⑷审批⑸发起人认购股份并足额缴纳出资⑹认股人认股并缴足股款⑺验资⑻召开创立大会: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⑼设立登记。
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内部转让、外部转让。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7. 股份****股份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变动情况④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⑤对**质押的限制。
8. 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制。
严格的资本制度: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②严格的衍生设立制度: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③严格的登记公示制度④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⑤人格否认制度。
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9. 公司债券与**的关系。
权利性质不同:前者体现了一种债务关系,后者体现了一种股权关系。
权利主体地位不同:前者权利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后者所有人是公司的股东。
利益和风险不同:前者持有人的债权具有相对确定性,风险较小;后者的利益与公司效益成正比,风险大。
期限不同:前者有期限,后者没有期限。
10. 公司清算的程序。
成立清算组。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③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在特殊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⑤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第五章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⑵合同已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⑶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平等原则: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享有一定的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愿③公平原则: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确定合同内容④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法律最基本的原则。
合法原则:确保国家利益及社会道德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3、简述合同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②标的。
数量和质量④价款或报酬。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违约责任。
4、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又称订约提议、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纸等,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做出的包括成立合同的条件、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②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5、合同转让的类型。
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指债权人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主体的改变。在债权转让法律关系中,转让人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受让人为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
合同义务的转移:即合同义务的转移,也称债务承担,之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合同义务主体的改变。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债权债务。
6、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于他人未为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的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利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
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出现法定情形,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实际履行、强制依约履行,是指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方法代替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扩大、实现合同目的而采取的措施。
违约损失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支付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违约时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责任:定金是指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一种合同责任形式。
经济法教程期末复习
经济1102班 经济法教程期末复习资料。考试题型 单选 多选 判断 案例分析 简答题。范围 公司法 合同法 工业产权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 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第二章公司法。思考题 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定义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盈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特征 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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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 1 经济法 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社会本位关系 经济在对产业调节 固定资产投资 货币发行 水平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产品质量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控时,不能一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