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发布 2021-12-20 02:27:28 阅读 7918

2023年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和流通预防接种条例》及“上级文件”中相关传染病方针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搞好(消灭脊髓灰质炎),四项监测报告(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常规免疫。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全面实现新突破,做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深入宣传。

我镇增强行政干预力度,使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全国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参与意识,达到免疫规划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加强基础免疫、提高工作质量。

巩固提高接种率,接种质量和抗体滴度水平,要进一步搞好免疫接种卡、证的登记,加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的免疫接种管理,及时搞好统计上报和免疫服务,我镇实行按月接种免疫。严格按照《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方案》、《特殊人群管理方案》、《预防安全注射管理规划方案》的要求进行接种,严格执行五条判定标准,要求是:

1、建卡发证:认真执行新生儿月报制度,新生儿一个月内建卡,首次接种发证、做到卡、证、人三相符,建卡发证率达100%。

2、脊髓灰质炎疫苗投服率必须达98%以上。

3、其他三苗(卡介苗、百白破苗、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

4、乙肝疫苗管理工作:

根据要求,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必须及时接种乙肝疫苗第一针,遵循“谁接生谁负责接种第一针”的原则。新生儿及时接种率达98%以上,按免疫程序接种第二针、第三针。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转卡率必须达100%,上卡、建证率达100%。

有专人负责乙肝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

病例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各科室发现急性乙肝的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及时向防保科报告。

个案调查: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对有副反应病例,开展个案调查,并逐级上报。

注射疫苗必须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并且有领发记录,自毁型注射器使用完毕后装入安全盒内有林木组统一消毁,并有登记记录。

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后,有计划地收集掌握人口、预防接种、疫苗**和免疫监测等资料,按时整理建档立卷。

5、加强免疫:糖丸、百白破、麻疹、白破二联苗接种率达98%以上。

6、加强监测:提高免疫接种成功率,对十二月龄内“五苗”全在免疫儿童进行免疫成功率监测,免疫成功率要做到95%以上。

7、做好对非常规疫苗接种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并对各苗做好疫苗领发登记和接种对象的统计工作。

三、建立健全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系统:

为了进一步提工作质量、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监测报告责任制,加强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和疑似病例报告管理,“零”病例旬、月报告率达100%,疑似afp报告、采便、随访率达100%;疑似麻疹病例报告、采血、随访率达100%。

四、加强计划免疫业务培训:

为提高免疫规划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保证免疫规划工作质量,杜绝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发生,我院每月组织一次计免培训,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全镇儿童身体健康。

五、资料管理。

写出年初计划,半年、年末总结,学习计划、特殊人群管理方案,做好旬、月afp、麻疹、新生儿破伤凤疑似病例“零”报告,年人口数字、培训记录,冷链设备及温度监测记录,各种疫苗预算及领发等,年末装档成卷,使免疫规划工作有章可循。

六、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019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16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新年度,接种门诊继续以 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和 预防接处工作规范 等法律 法规和规定为依据,稳步推进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为提高和保持较高儿童常规免疫率,继续巩固维持无脊灰状态,积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 流脑 乙脑等免疫针对性病病的监测...

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五 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 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六 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 以上,农村达到85 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

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襄城县2012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2012年免疫规划工作要继续以免疫规划信息化实施为重点,同时做好全县规范化门诊建设,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的全面落实,以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及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为依据,深抓免疫预防工作规范化管理 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全面提高免疫预防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