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发布 2022-03-16 15:02:28 阅读 9821

2016**县年免疫规划工作以“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巩固维持无脊灰区成果、实施消除麻疹、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完成免疫规划职能考核和工作指标”为重点,以“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程序和管理,保证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继续稳定发展。

一、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一)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

根据《**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级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制定我县《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方案》, 对全县各乡镇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活动。

二)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免疫接种服务质量。

继续保持并提高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的接种率。2023年全县每个接种点必须保证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工作,确保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

三)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根据省疾控中心要求在我县在4月和12月开展含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四)继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建设和分析利用。

根据各乡镇免疫服务半径,推进新建接种门诊和平台建设,规范本地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和备份,全县各乡镇接种门诊做到每日上传共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分析利用。

五) 规范疫苗管理,做好2023年生物制品分发及2023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

做好2023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保证县、乡在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条件下,及时为各乡镇卫生院下发免疫规划相关疫苗。各乡镇卫生院要按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疫苗接收和验货,及时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数量,并按照规定要求向我中心计划免疫规划所反馈疫苗接收信息。

六) 加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管理。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各乡镇要对流入和流出的儿童进行常规报告(月报表),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七) 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按照《**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陕卫疾发〔2013〕195号)),做好2023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我中心定期对各接种点培训,并敦促各接种点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查验结束我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春季入托新生和转学儿童做好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于10月15日前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情况。

八)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严格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方案》要求,对出现的aefi立即报告并开展调查和诊断处理。健全aefi病例监测与报告系统,完善县、乡级aefi监测系统。县级疾控中心对乡级和医疗机构报告的aefi开展个案调查,并及时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做出诊断后要及时对网报资料进行修订和完善。

日审核aefi监测数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一般反应县级审核即为终审,其它疑似异常反应需逐级审核。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报告。

二、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

一) 巩固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

加强afp病例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提高我县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县级疾控机构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病例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双份大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进行检测。afp病例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随访表要在麻痹发生后75天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调查处理本辖区高危afp病例并及时上报调查报告。

县级疾控机构每旬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主动搜索结果逐级上报。

二) 实施消除麻疹措施,加强麻疹风疹监测。

开展麻疹、风疹监测工作,提高该监测报告系统的敏感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报告的疑似麻疹和风疹病例,负责调查的专业人员应在接到报告##后的48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医疗单位负责对就诊的监测病例采集血标本和/或病原学标本,并协助将标本于24小时内送达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本应在采集后的3日内送市级实验室进行血标本麻疹、风疹igm和鼻咽拭子标本核酸检测。

加强麻疹疫情控制工作,对报告的每例麻疹病例,县疾控中心要根据《**省麻疹疫情控制方案》要求,开展病例主动搜索、接种率评估、含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疾控中心每月均要制作一期“消除麻疹工作简报”,向下级反馈本县辖区内的发病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工作安排及建议。

三) 加强腮腺炎控制工作。

加强麻腮风疫苗的接种工作,控制爆发疫情。各乡镇对出现的腮腺炎爆发疫情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每起腮腺炎疑似暴发疫情均需采集咽拭子标本5-10例(小于5例全采)上送市级实验室以核实暴发。

疑似散发病例2023年**县医院采集5份咽拭子标本,送市级实验室。

四) 加强乙肝疫苗的接种,做好乙肝控制工作。

以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为重点,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乙肝高暴露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五) 加强流脑、乙脑疾病监测和控制工作。

加强流脑、乙脑疾病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疑似流脑、乙脑病例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诊断及乙脑确诊病例的六个月后随访工作。

三、督导、培训及宣传。

一) 加强督导检查。配合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开展督导工作。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免疫规划工作薄弱乡镇进行督导。

二) 进行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培训。根据国家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开展和实施。

(三)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的认识。各级要充分利用“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

通过“寻找最美接种医生”活动,宣传免疫规划,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可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22日。

附件22023年要求完成的免疫规划工作主要指标。

1、 接种率。

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单项接种率≥95%;

提高含麻疹成份疫苗及时接种率,麻风和麻风腮疫苗常规免疫种率和及时接种率≥95%;

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85%。

二、建卡、建证。

0-7岁儿童(包括辖区内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100%。

三、免疫规划信息报告。

每月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联网及时率100%;

单位完整率100%;

实体单位每年维护,用户修改、增加或删除实体单位,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率100%。

免疫规划各种基础资料年报及时率、准确率、单位完整率100%。

四、专病和aefi监测。

要求以市为单位达到:

afp监测。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在≥1/10万;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80%;

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达≥80%;

afp病例粪便标本7天内送达率≥80%;

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送达率≥80%;

afp病例监测旬(包括“零”病例报告)、主动监测月报告及时率、完整率≥80%;

afp病例主动监测无漏报病例;

麻疹监测。以市为单位,排除麻疹风疹病例报告发病率≥2/10万,人口≥10万县区排除麻疹风疹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

监测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完整调查率≥80%,监测病例报告后10日内完成订正分类的比例≥80%。

血标本和鼻咽拭子标本采集后3日内送达市级实验室的比例≥80%;

实验室收到标本后,麻疹、风疹igm检测结果4日内报告率≥90%,鼻咽拭子标本7日内麻疹、风疹核酸检测率≥90%;

核酸阳性标本10日内省级实验室送达率≥90%;

病毒分离结果28日内报告率≥80%,基因定型结果14日内报告率≥80%。

麻疹和风疹暴发疫情实验室确诊率≥90%,麻疹和风疹暴发疫情病原学标本采集率和基因定型结果报告率分别≥80%。

流脑监测。流脑疑似病例24小时内调查率≥80% ;

首例流脑病例调查率达100%;

流脑病例脑脊液或血液标本采集率≥80%。

乙脑监测。乙脑疑似病例48小时内调查率≥95%;

乙脑疑似病例标本采集及乙脑igm检测率≥90%;

病例出院6个月随访调查率≥85%。

aefi监测。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发现后48小时内报告率≥90%;

需要调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

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率≥90%;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100%;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90%;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县覆盖率达到100%

2019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16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新年度,接种门诊继续以 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和 预防接处工作规范 等法律 法规和规定为依据,稳步推进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为提高和保持较高儿童常规免疫率,继续巩固维持无脊灰状态,积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 流脑 乙脑等免疫针对性病病的监测...

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五 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 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六 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 以上,农村达到85 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

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襄城县2012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2012年免疫规划工作要继续以免疫规划信息化实施为重点,同时做好全县规范化门诊建设,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的全面落实,以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及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为依据,深抓免疫预防工作规范化管理 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全面提高免疫预防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