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综合督导通知 9 5

发布 2021-12-04 11:43:28 阅读 8118

各县区卫生局:

请按照要求,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卫生部督导评估检查准备工作。

豫卫妇社便函【2011】33号。

关于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

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省级督导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

为促进我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降消”项目实施,推进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迎接卫生部督导评估,根据工作安排,定于9月对相关工作进行省级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和范围。

一)督导时间:9月13-16日。

二)督导范围:随机抽取项目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

二、督导内容。

一)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项目;

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

3、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二)“降消”项目。

三)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

三、督导形式。

根据卫生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河南省“降消”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及卫生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督导评估标工作。

四、督导分组。

第一组。组长:张莉。成员:冯光荣杨静。联系人:杨静152***

第二组。组长:武玉瑞。成员:胡孟彩、刘冬玲。联系人:胡孟彩 136***

第三组。组长:姚梅玲。 成员:陈卫杨秀云。联系人:陈卫138***

五、注意事项。

各地要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迎接省级和国家级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按时上报2023年重大妇幼公卫项目督导自查工作总结、“降消”项目督导自查评估总结和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自查及督导总结。

联系人:省卫生厅妇社处杨静、陈磊。

**及传真:0371email: ;

二о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抄送:卫生部妇社司、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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