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税实施方案》简介

发布 2021-11-16 12:49:28 阅读 9675

作者:**:《大经贸》2024年第03期。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9号《2024年关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将做进一步调整。调整后,2024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

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资源型产品关税上调。

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产业和税收政策,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经调整,我国2024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24年的7646个增至7758个。

钢坯出口税率将由现行的15%提高到25%,部分钢材的出口税率将由现行的5%提高到15%。焦炭和半焦炭的出口关税将由15%进一步上调至25%,煤焦油出口关税将由10%上调至15%,焦煤出口关税维持在5%。阴极铜的出口关税从10%降至5%。

钢铁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没有市场预期的“猛烈”,仅涉及部分产品,预计对市场冲击不大;而阴极铜的出口关税在铜冶炼企业强烈呼吁取消的情况,作了“折衷”下调,从10%降至5%;遭遇打击较大的是焦炭,从原来的15%猛提到25%,因为焦炭是资源型以及“双高”行业,不鼓励出口。

聚乙烯等进口税率降低。

在最惠国税率方面,2024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方案》作出如下规定:

降低“进口税则”中聚乙烯等4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对小麦等八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的配额税率执行1%的税率。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5%至40%滑准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

57元/千克从量税计征。其他商品的税率维持不变。

2024年关税实施方案

关于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布时间 2010 12 2 海关总署 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 已经 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 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特此通知。附件 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关税税则委员会二 一 年十二月二日。附件 2011年关税实...

2024年关税实施方案

文章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77号。经 批准,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 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进口关税调整。一 有关最惠国税率 1 对感光材料等52种商品继续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 见附表一 2 对小麦等8类47个税目的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

2024年关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24日。中国税务报字号 大中小 一 进口关税调整 一 最惠国税率 1.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率维持不变。因税则税目调整,涉及税目增至10个 见附表1 2.对小麦等8类47个税目的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