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障船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防止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和疾病,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船员职业健康管理。
3.组织机构。
3.1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船员调配部组成,船员调配部经理任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主任。
3.2船舶成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和客运主任组成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船长任组长。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指定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及职工工伤保险的办理。
4.4船员调配部负责船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组织船员查体,建立船员健康档案,确保船员持健康证上岗。
4.5船舶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履行和实施船舶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针、计划的具体责任,并对在船上工作的船员定期开展相关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及防止事故的知识内容的培训。
5.健康管理。
5.1船上医疗与健康保障。
5.1.1船员上船工作应当持有健康证书,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其在海上履行职责。
5.1.2按国家相关医疗标准为其船舶配备足够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医药箱、医疗设备等。
5.1.4船舶应当至少配备一名持有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的船员负责船上医疗、急救和药品管理。每年至少对全部药品的标签、有效期、存放条件、用法用量等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1.5公司向在船工作的船员提供医疗和健康保护,在港停靠期间向船员提供及时就医的便利。
5.1.6当船员生病或受伤时,船舶和岸上之间能够及时、有效交换有关该船员的医疗及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关人员应当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1.7船舶起居舱室和卫生设施应当符合船舶检验规范的相应规定。
船长每半个月要对船上的起居舱室的卫生和安全舒适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按sms《船舶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5.2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
5.2.1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不得聘用未成年船员担任船上厨师工作。
5.2.2船舶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负责船上膳食管理,保证在良好卫生条件下为船员提供符合标准的膳食,并将膳食费用使用情况、食品和饮用水**情况、膳食安排计划定期向船上全体船员公示。
5.2.3船长每半个月要组织一次对船上食物、饮水和膳食服务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按sms《船舶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5.3休息。
5.3.1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每24小时最短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个小时,每7天内累计不得少于77个小时。
海员在船休息时间最多可分为两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不能少于6个小时,且连续两个休息时间段的间隔不能超过14个小时。
5.3.2有下列情形的,船长可以不受本章规定的限制,要求船员在任何时间段进行工作,直至此种情况得到解除:
一)出于自身船舶、人员或货物安全原因,以及为营救海上遇险船舶或人员等紧急情况下;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况应当予以记录说明,且有船长的签字确认,待上述情况解除后,船长应当尽快安排在休息时间内工作的海员得到充分的休息。
5.4劳动保护。
5.4.1办公室负责为船员配备与工作环境相适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制定发放标准、**计划及建立劳保档案。(详见《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
5.4.2安委会及船舶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教育船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5教育培训。
5.5.1船员调配部在船员上船前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岸基培训,使其了解船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的事项,使各职船员能够掌握一定的船上医疗和健康知识,并完善相关培训记录。
5.5.2船员上船后,船长根据开航前指令对船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同前款。
5.5.3船舶每3个月应当至少举行1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由船长签字确认后随船备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临汾热电 2012年3月。目录。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7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9 第四章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1 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山西临汾热电 2012年3月。目录。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
2023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江西众帮物流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018年7月。目录。第一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3 第二章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 4 第三章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5 第四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6 为了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的使用 保管等,根据国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AQ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7.不安排孕期 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1.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