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防火安全检查细则 x

发布 2020-06-18 14:50:28 阅读 5069

目的。加强大厦内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维护管辖物业财产和人身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大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本细则作为公司iso文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的扩充和细化,应严格参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执行。

3 厨房硬件设施的安全检查。

3.1 电力系统。

重点检查有无违章乱拉电线;配电箱、配电盘、电闸开关周围有无放置可燃物品;上述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有无破损或带电部位出现裸露等。

3.1.1 普通照明。

照明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附近不可堆放可燃物。凡与木龙骨靠近处还应加垫不燃材料作隔热层,3.1.2 线路线管。

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通过闷顶或夹层的电气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敷设。

3.1.3 配电箱、配电盘、电闸开关。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接地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3.1.4 插头与插座。

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3.2 疏散系统。

检查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遮挡、占用、堆物影响通畅;防火门有无上锁,能否及时打开;安全门指示标志和指示灯是否完好;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2.1 安全出口指示、诱导指示。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2.3 疏散通道。

楼梯间及通道要有事故照明灯。此外,在疏散楼梯间不准设置其他用房和堆放物资,也不准在通道和出入口堆放杂物等。每层楼墙面应悬挂安全疏散平面示意图,在通向出口方向应设明显指示标记。

3.2.4 应急照明。

事故照明等应备有不间断的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灯正常照明不少于20分钟。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细则 x

1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现场 生产场所 固定基地的安全生产检查。2 职责。2.1凡属公司组织检查,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根据检查范围,指定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2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安全...

厨房安全检查标准

地面平整 光滑,无积水 下水道上的铁盖板都俱全 工作台 货架摆放平稳 垃圾箱有盖,每天有专人倾倒和洗涮 砧板每天清洁并摆放好 各种加工设清洁 保养 电灯光照全面,亮度 高度适当 员工的各种刀具安全存放 各种煤气炉灶的阀门 开关无漏气现象 电器开关 插座安装在全使用较方便处 电器设备有专用的插座,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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