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应急办发〔2019〕42号)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推动落实。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一。继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
一)加快应急管理机构组建。
1.主动向党委**汇报改革工作,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加强与涉及职责划转部门沟通协调,统筹谋划、加快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承办处室:人事处)
二)积极承接转隶职责。
2.及时组织调整安委会、减灾委和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指挥协调机构,切实扛起各指挥协调机构办公室责任,主动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涉灾部门合作,统筹推动各项事故灾害防控重点工作开展。(承办处室: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火灾防治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
三)继续推进“两个意见”落实。
3.重新调整防灾减灾救灾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各县(市、区)年底前全部出台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承办处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4.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推进部门,科学设定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二。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狠抓风险防控责任落实。
5.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灾害预防的行业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
(承办处室:自然灾害救援处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防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配合)
6.推动落实林场、自然保护区等经营管理单位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承办处室:火灾防治管理处)
7.建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推动责任落实。(承办处室: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防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配合)
8.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严格运用督查、考核、约谈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责任落实落地。(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宣传培训处)
9.逐步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10.开展企业“安全大体检”活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承办处室: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宣传培训处分工负责)
11.加强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黑名单”制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靠。(承办处室: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宣传培训处)
五)突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12.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作用,督促林草部门、森林经营单位、森工集团和地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的防控措施,日常加强安全巡查、重点时段靠前驻防,及时预警、及时发现,实施重兵快速扑救。
(承办处室:火灾防治管理处)
13.抓好安全度汛。充分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作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提早预判,落实防范措施。(承办处室:自然灾害救援处)
14.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提高抢大险、抗大洪的组织调动和物资调配能力。(承办处室:自然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15.指导有关部门和沿江市县提前做好凌汛春汛防范准备,协调做好莲花水库、大顶子山枢纽等重要水工程的科学调度,为平稳开江创造有利条件。(承办处室:自然灾害救援处)
16.加强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加强**、雪灾、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防治,及时落实防范和救助措施。(承办处室:自然灾害救援处)
17.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综合督查;针对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及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防汛、防震减灾等专项检查,督促灾害预防责任和措施落实。(承办处室:
自然灾害救援处、火灾防治管理处)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
18.继续推动小煤矿整顿关闭,坚决打赢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战;督促煤管等部门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害严重、采深超千米和单班下井人数多等六类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分类制定防范措施。(承办处室: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19.坚决打赢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收官战,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全部完成;强化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监管,完善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化工园区智能**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最大限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承办处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20.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事故教训,指导协调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盯住地下商场、宾馆、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火灾防控。
(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21.不断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严格整治不按设计开采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严控尾矿库新建项目,实施“病库”治理重点工程,严禁新的“头顶库”产生,确保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加强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安全监管,继续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等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承办处室:
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22.督促交通、交警、旅游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重点车辆,强化管控措施,防止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23.督促住建部门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控制事故多发势头。(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24.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电力、农机、民爆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25.持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重大隐患视同事故的标准,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承办处室: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处)
七)加强灾害监测预警。
26.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承办处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牵头,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科技和信息化处配合)
27.强化综合风险监测,定期组织灾害风险形势会商,及时组织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灾害形势会商,提前向有关地方和部门作出风险提示,提出防范意见。(承办处室: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牵头,自然灾害救援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配合)
28.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完善森林草原火险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承办处室:火灾防治管理处)
29.主动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合作,协调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和林场林区草原防火监测预警工作。(承办处室:
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火灾防治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宣传培训处)
八)强化应急响应。
30.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重特大灾害事故和重特大险情30分钟内要报省厅、1小时内要报应急部,特别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承办处室:
应急指挥中心)
31.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及时有序有效处置。(承办处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应急指挥中心)
32.重视各类救援队伍的调用,针对灾害事故类型,及时派出专业队伍、调动技术装备、使用技术手段,为抢险救援提供综合保障。(承办处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33.重视专家力量运用,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为指挥决策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承办处室:科技和信息化处)
34.重视预案在实践中的运用、检验和完善,确保现场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救援高效。(承办处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35.健全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用好各类**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公开透明引导舆情安定民心,同时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办处室:宣传培训处)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九)加强“一案三制”建设。
36.完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制度。紧密跟踪国家应急管理立法进程,加强应急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和标准完善,研究制定我省中长期立法规划。
各地全面梳理现有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适时提出立改废释建议,设区的市要推动制定短而精、有特色的地方立法,解决区域性突出问题。(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37.筹备成立省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委员会,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指导性标准完善。(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38.制定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的意见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承办处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3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互联网+执法检查”、行政裁量基准等制度。(承办处室: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处、政策法规处)
40.探索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办处室: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牵头,应急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科技和信息化处配合)
41.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承办处室: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处、政策法规处)
42.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要求,不断加强全省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承办处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43.积极推进县级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确保在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县局组建。(承办处室:人事处)
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省人民 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 州 县人民 省 各部门 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已经省人民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 一一年二月十。二日。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2023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是 十三五 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经济振兴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地环保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 环境保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维护环境安全 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环境风险管控,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大力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化 科...
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9 根据 监管总局200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围绕开展 三项行动 加强 三项建设 以加强应急管理 完善应急体系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为主线,健全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