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发布 2020-06-05 16:17:28 阅读 2490

文章**:江苏人口网。

作者: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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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为契机,按照“解放思想、城乡统筹、转型提升、创新创优、率先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优生促进工程”、“关爱女孩行动”、“阳光计生行动”、“强基提质工程”、“生育关怀行动”六个工程项目,大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为江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推进新一轮综合改革,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协调的工作力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

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大人口”的工作思路,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格局。

深化综合改革。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步伐,进一步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评价机制、考核机制、创建机制、协调机制、奖扶机制、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活动,制定我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评价考核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

强化目标管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召开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会议,制定“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实施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申报考核。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和坚持现行生育政策。加大违法生育治理力度,切实维护现行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认真组织实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

加强对苏北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对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重点指导和管理。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根据省**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县扩大到全省2/3的县(市、区),深入开展“百镇千村万户”示范创建活动。完善“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载体建设,制定示范活动创建意见。

进一步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管理服务措施。

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探索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途径和举措,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制定《江苏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召开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

强化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功能。加强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夯实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召开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形成省内“一盘棋”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与规范。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制定《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把2023年确定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年”,召开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无锡、苏州等地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加强城区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和管理,探索建立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制定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工作职责和双向考核实施办法。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人口计生与统计、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全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步伐。

推进省际协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区域协作,召开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会议,加强长三角地区、苏鲁豫皖四省边界地区和流入人口大省的省际协作,建立数据通报、信息查询和沟通议事等制度。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创建活动。围绕“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主题,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结合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第三届全省人口计生文艺调演。与省委宣传部共同表彰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党政干部人口理论学习教育,举办县级党政分管领导研修班。

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加强高层倡导和部门协作,制定完善“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制定出台“关爱女孩”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强依法打击“两非”的工作力度。

召开全省“关爱女孩”行动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部门工作法治化。

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在全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试点工作,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用3年时间,使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开通省本级及省辖市统一的“12356”**服务。

加强人口计生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全面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权力运作。

加强依法行政督查。落实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基本要求》,制定我省依法行政考核评估方案,开展全省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参与“法制江苏”、“平安江苏”建设。

六、关注民生工程,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制定“实施规范”,健全“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

全面落实法定奖励。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等法定奖励,开展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为独生子女保险的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确保年内全省全面实施,并探索建立长效发放机制。

继续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发挥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联合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大公益金规模,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力度。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组织推进“生育关怀”、“思源工程”、“和谐家园”等民心工程。

七、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推进“世代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的步伐。2023年,全省再建500个“世代服务”中心,并向村(居)“世代服务”室延伸。

农村“世代服务”体系覆盖率达80%、城市“世代服务”体系覆盖率达50%。召开“世代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拓展“世代服务”体系综合职能,全面推进“世代服务”体系职业化建设。研究制定城市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性意见。

深化优质服务内涵。实施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推广行动、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行动、环孕情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艾滋病干预/宫颈癌早期筛查行动、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保健与孕前指导行动、家庭营养指导/抗衰老保健和青少年/男性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新建17个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行动监测点。

在全省13个市建成20个县(市、区)级筛检中心,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生殖道感染/宫颈癌早期筛查转诊体系。

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作。积极参加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的“优生促进工程”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六项措施,建立300家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点,出台《江苏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干预机制。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决策水平。

建设“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完**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建成省市县**数据中心,完成wis系统升级改造,设计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启动“世代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建成集人口宏观信息、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人口计生业务管理与服务信息为一体的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数据库。召开全省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

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并指导各地做好数据直报、监测点调查、人口快速调查等工作,建立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开展省级监测点的相关调查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正确把握和分析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

九、建立研究平台,着力提高人口发展研究水平。

完善人口发展研究长效机制。建立高水平、多层次的研究平台。筹建人口发展研究学术委员会和人口发展研究组委会。

建立人口发展研究中长期课题库,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课题,发布人口发展研究报告。定期召开高层论坛和出版江苏人口发展论集。

深化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完成江苏省人口主体功能区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老龄化等相关人口政策应用性研究,做好成果的发布工作,为党委、**实施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稳定工作机构和队伍。指导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三定”方案的报送和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建设,强化部门职能、健全内设机构、保证人员编制。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做到基层机构、编制、人员三落实,做好计划生育协会“三定”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

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队伍职业化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在职学历教育,抓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力度。制定“世代服务”体系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继续实施“三千人才工程”计划。

202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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