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0-05-10 12:20:28 阅读 6976

1.目的。

加强煤气生产、输配、使用、防护及设备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2.适用范围。

公司区域内所有煤气安全管理。

3.定义。3.1 煤气:本程序中煤气是指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与转炉混合煤气。

3.2 切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4.职责。4.1.安环部。

4.1.1负责日常公司一类\二类动火作业的审批和过程监控,并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

4.1.2负责煤气中毒、着火、**等事故的现场协调指挥和处置工作。

4.1.3参与煤气设施的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投产工作。

4.1.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分厂的煤气设施和日常运行状况进行专业检查或抽查,发现隐患则签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直接行使管理处罚权。

4.1.5主持煤气事故分析,对煤气各种事故进行调查。

4.1.6督导、检查煤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7统一审核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培训及演练计划。

4.1.9归口管理煤气设施技术档案。

4.2 能源动力厂。

4.2.1是公司的煤气管理部门和使用煤气监察机构。

承担煤气系统整体规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以及各分厂煤气平衡、调整及实际考核,新增用户或用量的审核。主管网的维护与安全运行等工作。

4.2.2各分厂新增煤气设施(包括新、改、扩建工程),应向能源动力厂提出申请并附设计说明,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负责组织、制定煤气的企业(内控)标准及适时修订工作。

4.2.4负责煤气的日常分配、平衡、调整和煤气停送许可证的审核及现场指导。

4.3设备部。

4.3.1负责煤气管网与设施分区管理的责任划分。

4.3.2负责煤气计量器具的检查、校验等工作。

4.3.4组织安排煤气设施大修、中修、重大故障检修。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煤气系统检修方案。

4.3.4参与公司煤气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

4.4煤气防护站。

4.4.1负责日常煤气停送、动火许可证的审核、检测和过程监护。严格执行带煤气开关阀门、抽(堵)盲板、等特殊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并对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进行检测,监护。

4.4.2监督检查分厂co检测仪、o2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防护救援器材及安全切断设施等。按时参与培训从业人员以及各种事故演练。

4.4.3负责煤气中毒人员的紧急疏送和人工救护,参与煤气中毒、着火、**等事故的现场协调和处置工作。

4.4.3参加煤气事故分析,推进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分厂做好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4.5 煤气生产、使用单位。

4.5.1负责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检查等管理工作。

4.5.2负责本单位煤气报警仪、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防护救护器材检查,建立更新煤气报警仪表台帐,使其随时保持正常状态,并负责本单位救护。

4.5.3负责所辖范围内人员煤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5.4负责制订单位煤气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培训演练工作。

4.5.5负责制订本本单位新建、施工,检修计划及安全措施方案。

5.管理程序及要求。

5.1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制定本单位相关岗位的作业指导书,根据作业现场煤气浓度和作业危险性对煤气作业进行分级管理。

5.2 从事煤气生产、**、输送、使用以及设备设施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3煤气危险区(如加压站、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24ppm);从事煤气作业的人员,进入煤气区域需配戴便携式煤气报警仪。

5.4 各有关煤气生产和使用单位要根据《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制定各自的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相应控制办法;煤气设备/的检修应制定可靠的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

5.5 需在煤气设备、设施区域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检修单位认真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防止煤气中毒、着火和**事故的发生。

5.5 各单位要确保煤气设施的完好,防止跑冒泄漏,增加煤气**量,减少放散和对大气的污染。

5.6 煤气设施、管道应在其醒目位置标明名称和流向,关键场所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7 各煤气管理单位的空气呼吸器、充填设备、苏生器、固定式煤气报警仪等防护器材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确保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5.8 轧钢厂、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动力厂按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对煤气的管理进行检查。

5.9 煤气设施的检修。

5.9.1 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煤气**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5.9.2 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

a.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b.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c.不超过100mg/m3(8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

d.在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20分钟。

e.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5.9.3 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

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5.9.4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5.9.5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5.9.6 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b.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c.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d.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e.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5.9.7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应遵守本规程5.9.1和5.9.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应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

b.在停产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应遵守本规程5.9.

1~5.9.3的规定外,还应遵守:

用可煤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并经取样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含氧量;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性混合气体。

5.9.8电除尘器检修前,应办理检修许可证,采取安全停电的措施。进入电除尘器检查或检修,除应遵守本规程有关安全检修和安全动火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事项:

a.断开电源后,电晕极应接地放电;

b.入内工作前,除尘器外壳应与电晕极连接;

c.电除尘器与整流室应有联系信号。

5.9.9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5.9.10 加压机或抽气机前的煤气设施应定期检验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应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使用。

5.9.11在检修向煤气中喷水的管道及设备时,应防止水放空后煤气倒流。

5.10 煤气事故处理。

5.10.1 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

a.发生煤气中毒、着火、**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员或厂长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安保中心(消防队),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附近医院。

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b.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c.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d.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10.2煤气中毒者的处理。

a.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b.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附近卫生所急救。

c.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急救。

d.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医院赶到现场抢救。

e.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f.有条件的企业应设高压氧仓,对煤气中毒者进行抢救和**。

5.10.3 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

a .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应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

b.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c.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d.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和设备急剧收缩造成变形和断裂;

e.煤气管道内部着火,或者煤气设备内的沉积物着火时,或将设备的人孔、放散阀等一切与大气相通的附属孔关闭,使其隔绝空气自然熄火,或通入蒸汽或氮气灭火,灭火后切断煤气**,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f.由于设备不严密而轻微泄漏引起的着火,可用湿泥、湿麻袋等堵住着火处灭火火熄灭后再按有关规定补好泄漏处;

煤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河北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 煤气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煤气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煤气中毒 着火 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本公司内部高炉 转炉煤气及混合煤气的检修 点火作业。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条强化煤气设备检修的组...

煤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煤气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煤气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煤气中毒 着火 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本公司内部高炉 河北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 煤气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煤气检维修作业安全...

2023年煤气抢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021年煤气抢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煤 检修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安全及作业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2 各类煤 检修设立抢检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由设备厂长担任,设备科在检修单位主控室成立抢检修临时检修指挥中心。2.1参与单位。生产调度室安全环保科设备科技术科各参检单位。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