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 2020-05-01 18:42:28 阅读 1746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外委、外协单位各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职责。2.1安环部。

2.1.1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在每年12月上旬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并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

2.1.2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执**况;

2.1.3负责经公司批准、由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2.1.4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负责。

2.2人力资源部。

2.2.1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2.3其他部门。

2.3.1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1月底前提交安环部。

2.3.2负责经公司批准、由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2.3.3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负责。

3、新进公司员工**安全教育。

3.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3.2新进员工**安全教育指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3.3**安全教育实施。

3.3.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安环部协助施教;

3.3.2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按照人力资源部培训要求组织实施;

3.3.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具体实施。

3.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3.4.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规定;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3.4.2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通报警示等。

3.4.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3.4.4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4.5新员工进行公司**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

合格后才能发放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卡》由安环部负责制作发放,平时由各部门保管,年底汇总交安环部统一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训教育。

4.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压力容器工、危化品检验工等。

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三年一次的复训年审。

4.3人力资源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作出统一的教育计划并且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参加培训,做到培训、复训率达100%。

4.4人力资源部在下达培、复训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健康检查计划。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指定的专门职业健康病医院负责。

5、中层及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5.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5.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5.3培训内容:

5.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5.3.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5.3.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5.3.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3.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5.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6、班组长安全教育。

6.1培训对象为各部门(单位)的班组长。

6.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6.3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和救援等。

6.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

7、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7.1转岗人员指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7.2转岗教育应由部门(车间)、班组负责实施,部门(车间)根椐人力资源部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7.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7.4安环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对车间、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复工人员安全教育。

8.1复工人员安全教育是指工伤复工教育和离岗复工教育。因工负伤痊愈之后复工,必须接受复工教育,熟悉岗位工作情况,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稳定思想情绪,安全上岗。

因请假等原因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由于工作环境可能改变,或操作技术生疏,需要进行一定的复工教育。

8.2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复工,要重新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离岗六个月以上者,需要重新进行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8.3复工教育由部门(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8.4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厂人员安全教育”的部门(车间)级、班组级的教育的主要内容、教育时间相同。

8.5安环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对车间、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9、“四新”教育。

9.1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涉及的有关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相关部门负责技术的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技术负责人协助施教,培训率应为100%。

9.2“四新”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确定,需经相关领导签字审核。教育的主要内容: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

10、职业健康教育。

10.1教育对象: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以及有关部门(车间)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

10.2职业健康教育每2年进行一次。每次教育不得少于4学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安环部协助施教,培训率应为100%。

10.3教育的主要内容:

10.3.1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10.3.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10.3.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相关职业健康知识。

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1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各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1.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1.3.1****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11.3.2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11.3.3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11.3.4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

11.3.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11.3.6**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

11.3.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11.3.8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11.3.9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12、全员安全教育。

12.1全员安全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90%。由安环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并协助施教,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实施。

12.2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12.3全员安全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3)**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

13、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13.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外协单位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

13.2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

13.3相关方的安全教育由对口管理、接待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落实,并做好相关安全协议、培训、告知相关记录资料的存档。

14、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14.1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14.2各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各工种规程考试,不及格者待岗学习,合格后方可上岗。

14.3在进行设备大修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好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安环部,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监护制度。

201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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