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

发布 2020-04-20 04:40:28 阅读 1174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税制改革之路。

30年前,中国实行的是完全的计划经济。在农村以人民公社的形式体现,城市的工厂和商店都是国营企业。并且对西方紧闭着国门。

因此,在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是个惊天动地的路线转换。

以后的30年里,中国导入了市场经济原理,对外敞开了大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工厂还是学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岁月流逝,时驰势易。伟人小平逝世已整整11年,他的宏钟大音“南方谈话”发表已有16年。而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车轮,也驶过了30年的历程。

30年,成就辉煌;30年,又问题多多。中国的前进,什么时候都不会没有问题,重要的在于科学的前瞻和认真的回顾总结。可以说,这30年的历史,就是不断解放思想、冲破束缚、改革体制、谋求发展的历史。

思想解放,是改革和发展的火车头。历史经验表明,坚持思想解放,中国就改革就发展就进步;反之,就停滞就倒退就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税制改革经历了两大时期、两次大的变革。

第一个时期是2023年改革开放到2023年,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此间不但实行了年的两步利改税,国营企业由上缴利润改为上交所得税;同时又完善了很多方面的税收法制,比如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合作企业所得税,这是过去根本不可能有的。这次改革力度比较大,面也比较宽。

2023年***南巡讲话之后,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国于2023年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第二次大规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在中国税制改革历史上是最为彻底的一次,是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好的一次改革。

这次改革成效明显。它简化了税制,使中国的税种由原来的30多个,简化到了18个(不包括农业税);它基本上适应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设计现行税种,包括增值税;它均衡了企业税负,有利于企业的竞争和经济发展;同时,税制的改革和完善,也带动和促进了税收征管的改革,制定了税收征管法,还催生了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

另外,这期间我国税收收入实现了持续大幅度增长,这是最能证明税制改革成功的。

2023年的税制改革,当时财政尤其是**财政比较困难,**当时最担心的问题是税制改革会否造成税收收入的减收。而2023年改革当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507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近千亿。今年国家税收收入已经突破5万亿元,税收收入达到2023年的十倍左右。

2023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遗留问题或新产生的问题。十几年来,税制改革开始逐渐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各种矛盾问题日益暴露,改革已成为必须。

中国税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是多方面的。比如,目前税收立法层次低,授权过多,容易造成政出多门、透明度差、随意性强。中国现有税制,只有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即将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税法,其他税基本都是***颁布的暂行条例。

在税法的授权方面,税法解释长期、大量地授权,不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有些税法的解释,谈不上是法律解释,实际是行政解释。

在税收征纳双方的关系上,没有实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真正平等,仍然是征收方强势,纳税方弱势,信息不平衡,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在税种的改革上,大税种改革不到位,小税种长期排不上位置,新税种迟迟不能出台。而所谓依法治税,在法不到位,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不规范、不科学治税现象就很难避免。同时,各级**出台的优惠政策太多、太乱,容易肢解实体税法,破坏执法程序,征收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违章的现象存在,造成税收漏洞和税收流失。

上述问题和矛盾,都要通过新一轮税制改革加以根本解决,而不是小打小闹的调整。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税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成为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按照这一建议,中国未来的税制改革将“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

这是一个总体要求,包括的内容非常具体: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就以这几句话为标志。

这是***的要求,同时也是中国加入wto,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必然选择。

未来税改的大思路: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占总税收的45%,除此之外,无论从增值税本身固有的特点、在中国的现状还是从它对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意义来考虑,也都应该把增值税的改革作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增值税是全世界110多个国家实行的一个优良税种。它有三个明显的优点:其一是全覆盖。

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应该覆盖到全部行业。其二是全链条。因为不论任何行业都执行增值税,所以它这个链条是完整的,比如从开矿开始,一直到形成最终商品到消费者这儿,这个链条都是不断的,环环紧扣。

其三,是全抵扣。正是因为全链条,把前一个链条已经纳过的税收全部都抵扣掉,剩下部分才是本环节该交的税收,你增值就纳税,不增值就不纳税,多增值就多纳税,少增值就少纳税,税负公平。这三个条件构成增值税税负公平的基本条件。

然而,咱们现在实行的增值税是有其名而不具其实。既不全覆盖,也不全链条,更不全抵扣,漏洞很大,不标准、不规范,增值税的主要优点和特征都没有。

中国1400多万增值税纳税人,只有120多万是一般纳税人,其余1200万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中,商业的税率是4%,工业是6%,相当于比例税,他的票别人不能抵扣,别人的票他也不能抵扣,说是增值税,但实际就是营业税、产品税。现在中国实行增值税的也就那120多万户。

同时,中国现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比较,土建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是不能抵扣的,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目前中国正启动的增值税转型,就是要逐步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这将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有利于企业产品的升级,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

同时,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环环相扣,人为割断这个链条进行试点,长期下去会带来试点地区和其他地区间新的矛盾,比如同样类型企业,购进同样设备,试点地区得以抵扣,非试点地区就不能得到抵扣而造成成本相对偏高,这会使得不同地区的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目前看,增值税改革的技术性问题不大,难点在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及宏观调控因素的考虑(生产型增值税具有抑制投资的作用)。

一方面,增值税改革带来的减收,可以迅速转化成企业利润,带来25%的所得税,这是肯定的。另一方面,它会推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可以改善结构,加大规模,提高效益,税基也就随之扩大。

除了增值税的改革,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的调整,只是调整,不能说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真正的改革,是要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其他的比较重要的税制改革还包括两、三个比较新的税种。一个是燃油税。燃油税出台有利于节能,因为你烧油你就得纳税,油贵了你可以选择少跑,就少纳税。

同时,因为养路费在税里,你跑的多就多交养路费,因为你烧的油多,是公平负担的,而不是现在的养路费的概念,跑不跑路都要交养路费。同时推行燃油税还可以规范养路费征收。一个是物业税。

物业税现正在一些城市模拟空转试点。它的推出,有利于均衡贫富,减少贫富差距。你房子多,你有资产,那你就纳税吧;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有利于限制投资规模。

物权法的出台,给物业税的顺利推出提供了法律基础。对推出物业税而言,私人资产的界定,价值的评估,税率的确定,都是很关键的内容。此外,属于费改税性质的环保税、社会保障税改革等等,都是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需要分步坚定推进。

当前,我们再次面临新的思想解放的形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然要解决许多体制转型、社会转轨的深层次问题。这就要求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的综合改革。

税制改革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今天,要在深化税制改革中调整利益关系,转变思想观念,遇到的阻力必然更大。我们不能回避深化税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思想问题,要勇于创新,积极应对思想理论上的挑战。只有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才能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制度,逐步走向一条科学发展之路,体制完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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