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莲台煤矿恢复通风措施

发布 2020-03-02 03:03:28 阅读 8538

马莲台煤矿全矿井停风及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因矿井主要通风机供电线路影响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正常施工,集团要求我矿改造供电线路,我矿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停电,停电时间15:00---15:

05,停电期间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全部停电(局部通风机)及地面主要通风机。根据有关规定恢复通风工作由通风队承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恢复通风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通风队必须安排三人在矿井总回风井口等候命令。

2、在停风前30分钟由瓦检员、安检员在8日14:50前必须将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全部撤离采煤工作面,撤离至矿井主要进风巷道中,并由各单位电工切断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及开关电源,将开关手柄必须打到“零”位并闭锁。

3、在停风前30分钟由瓦检员、安检员在8日14:30前必须将井下所有掘进头的作业人员全部撤离掘进工作面,撤离至矿井主要进风巷道中,并由本单位电工切断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及开关电源,将开关手柄必须打到“零”位并闭锁。

4、瓦检员在掘进头所有作业人员撤离掘进工作面后,在各掘进工作面巷口处设置栅栏、警示牌。挂好警标和“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并由瓦斯检查人员看管,严禁任何人员入内。

5、上述工作结束后,瓦斯检查员回到各水平信号硐室等候命令。

三、恢复通风方法:

1、采煤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工作面的回风巷道除瓦斯检查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逗留或作业。

2、采煤工作面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检查回风流中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利用全风压通风稀释、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待有毒有害气体下降到安全浓度以下,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作业人员恢复生产;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作业人员恢复生产。

3、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由两名以上专职瓦检员带上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检查员带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从10901机巷巷口处至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定》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电工)恢复正常通风,启动风机时由施工单位电工启动。再从10303机巷巷口向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依次类推直至掘进头检查恢复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