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疾控〔2010〕73号。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郑州市2023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郑州市2023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督导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郑州市2023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督导检查方案。
为实现“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到2023年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新增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90%以上”的目标,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病率。市卫生局决定自11月22日至11月26日,对全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为保证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负责本次督导检查组织、协调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督导检查的业务技术指导及参与具体检查,并指派专人负责检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资料收集汇总工作。检查组由各县(市、区)负责疾控工作的同志组成,组长由各县(市、区)主管局长或者辖区疾控中心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辖区免疫规划科科长和2名免疫规划工作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市、区)参加督导检查人员名单(附件1)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员名单,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二、督导检查时间及分组。
督导检查时间:11月22日-26日,每个单位检查时间2天。
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
三、督导检查对象。
督导检查对象包括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其中,儿童接种率调查分为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两组进行考核。调查对象的出生日期(公历),以家长主述为准。
非本地户口的儿童,做为流动儿童进行调查。
一)本地儿童。
每个县(市)调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每个村调查12名儿童基础免疫接种情况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每个区调查1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每个村调查12名儿童基础免疫接种情况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每个街道办事处抽取1家预防接种门诊辖区内管理儿童。每县(市、区)共考核基础免疫对象72名。
检查对象年龄范围和数量(每村/居委会)要求如下: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出生的儿童6名,其中,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至少调查3名以上;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3名;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3名。
二)流动儿童。
市区每区抽取20名儿童,农村每县(市)抽取10名儿童。检查对象年龄范围和数量要求如下: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0日出生的儿童。其中,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出生的流动儿童要达到当地流动儿童考核总数的50%。
四、督导检查内容。
一)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评价。
1、县(市、区)免疫规划工作基本情况;
2、免疫规划工作的计划、总结情况;
3、免疫接种报表质量与报告情况;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规范处置情况;
5、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6、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工作;
7、冷链设备、疫苗、注射器管理及安全注射情况;
8、督导、考核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9、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10、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
11、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情况;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情况;
13、乙肝查漏补种活动情况;
14、预防接种单位(门诊)规范化管理情况。
二)常规免疫接种情况。
1、调查儿童基础免疫接种及建证、建卡情况;
2、合格接种的判定:
有接种证和接种卡者以接种证记录为准;
无接种证,有接种卡者以接种卡记录为准;
接种证和接种卡两者均无者,判断为未接种。
对每名儿童的合格接种判断只能选择接种证或接种卡一种方式。不能一种疫苗以接种证为准,另外一种疫苗以接种卡为准。
调查结果依据《河南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中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对象要求判定,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才判为合格接种:
a、基础免疫判断标准:
有准确的出生年、月、日和接种年、月、日记录;
免疫起始月龄不提前;
接种针(剂)次间隔不缩短(≥28天);
基础免疫在12月龄内完成;
内容填写齐全,记录清楚,不缺项。
b、乙肝疫苗判断标准:
首针接种在出生的当天或第2天,判断为及时接种;
按”程序接种,第1针在出生时接种,第2针在出生后1个月接种,第3针在出生后5-8个月接种;3针均在12月龄内完成接种判断为合格;
若第1针未及时接种,仍需接种3针,第2针与第1针的间隔不得少于28天,第3针与第2针的间隔不得少于2个月,且第3针接种不得早于出生后5个月,在12月龄内完成接种,符合以上要求除第1针判断为不及时外,其余2针仍可判断为合格接种。
c、加强(或复种)免疫合格接种判断标准:
百白破疫苗:儿童出生18-24月龄内完成接种,判断为合格;
麻腮风(麻风、麻腮、麻疹)疫苗复种:儿童出生18-24月龄内完成接种,判断为合格;
乙脑加强疫苗: 儿童出生24-36月龄(2-3岁)内完成接种。(已完成2剂次减毒乙脑判为合格);
第1针a+c流脑疫苗加强免疫:儿童出生36-48月龄(3-4岁)内完成接种,判断为合格;(与第1针a流脑疫苗间隔未满3月、与第2针a流脑疫苗间隔未满1年未接种者不判为不合格);
第2针a+c流脑疫苗加强免疫:儿童出生72-84月龄(6-7岁)内完成接种,判断为合格。(与第1针a流脑疫苗间隔未满3月、或与第2针a流脑疫苗间隔未满1年、或与第1针a+c流脑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未满3年未接种者不判为不合格);
脊灰疫苗加强免疫:第4剂次在48-60月龄(4-5岁)内完成或完成5剂次以上的,判断为合格;
白破疫苗:在儿童出生72-84月龄(6-7岁)内完成接种,判断为合格。
3.接种率调查注意事项:
最后1个调查户有1名以上适龄儿童则均应调查;
接种证应由家长保管。
三)afp监测开展情况。
调查县(市、区)2009-2023年afp病例报告、旬报、个案调查、采样合格、送检及时、60-75天随访情况。调查辖区afp监测医院afp病例的主动监测及漏报情况;调查神经内科、儿科医生afp相关知识知晓率。
四)各级医院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情况。
五)2023年以来预防接种反应与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情况。
五、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汇总《2023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督导检查**(9类)》(附件3),并在检查结束后针对被检查县(市、区)写出检查小结。检查小结及各类**请于12月6日前分别上报至市卫生局疾控处和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全市检查结果和评估意见。
附件:1.2023年郑州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督导检查人员名单表。
2.2023年郑州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督导检查分组表。
3.2023年郑州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督导检查**(9类)
免规工作考核方案
2012年上半年村医量化考核方案。为了如实发放好上级拨给的2012年上半年预防接种经费,能够体现出多劳多得,使免疫规划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上半年预防接种费发放考核方案。一 考核目的 乡村一体化,如实发放2012年上半年预防接种经费。二 考核对象 能担任预防接种工作的21名村医,同时考核其他参加接种的...
2023年计免规划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2010年我镇免疫规划工作,降低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确保全镇儿童身体健康,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及各项中心工作以优异成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目标。1.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绩效考核为基础,完成各项免疫规划工作指标。...
2019计免计划
2012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在上级卫生生行政部门以及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贯彻 预防为主 的卫生工作方针,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认真做好院内及辖区内的预防保健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1 加强管理,完善各种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免疫规章制度,使计划免疫管理制度化 标准化 规范化 科...